本來就開支持微罪不罰,畢竟牽涉到重劃區規劃,交通建設的不完善,完全沒有搭配性。比如1. 老舊社區,馬路路幅不寬,甚至寬度不到8米,居然公車可以停靠,停靠後,後面車子都不用動了,不想跨越線,還真難。2. 重劃區,商住混合,商業區明顯會帶來人潮,馬路寬度卻不增加,大樓兩邊都是停車場出口,再加上紅綠燈間隔短,兩線道包含公車,汽車,機車 全都擠在一起,如果再加上左轉專用道,右轉禮讓行人,對於要在商家臨時取貨,Taxi 車,快遞業者,不違規真的難。3. 學校附近周遭,完全沒有停車位,有的話也專門給機車,對於汽車也只能停在紅線,沒辦法的事。4. 商業區與工業區,住宅區,科學園區 完全混合在一起的都市規劃,好處是帶來方便,但缺點也是容易造成大塞車。5. 交通運輸沒有完善規劃,政府鼓勵大眾盡量大眾運輸,全台也只有台北市完善,其他縣市根本就是追不上。6. 停車位明顯不足。甚至有的地方連停車格都沒有劃設,車子與行人互相爭道,原因很簡單,騎樓被商家佔用。7. 道路劃設不符合使用者情境,開直線,居然要往中間靠,因為內線道變為左轉專用道,與中間車道爭,外線車道變為右轉車道,三車道全都往中間車道擠。為了避免這現象,也只能將佔用左轉車道,繼續直行了。
地方警力不足,警察身兼多職,巡邏.案件.申訴.文書......一大堆根本無法兼顧。政府可考慮擴充專業交通警力,專責違規舉發與事故處裡,當然專責違規舉發就要律定績效件數,地方停車單人員也可以賦予職責,開單看到違規可以開舉發單,並給予些許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