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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微罪不開放檢舉!路權團體憤怒最快3月底北中南串聯抗爭

現在的關鍵在檢舉魔人掃射式浮監檢舉造成的諸多不合理問題,
而如改限制一人一月可檢舉交通違規上限三到五次,就可解決問題了。
正常人不會沒事到處檢舉,一個月上限三次或至五次是非常合理的。
九世魯宅

我一個小時就可以碰到併排,逆向,行駛人行道的超過10件以上

2024-03-08 8:05
achun1212

檢舉有沒有舉發又不是檢舉人可以決定,而是警方好嗎?若怕浮濫檢舉跟某黨爛訴一樣,就制定法規阿。就像亂打110、119一樣。就是因為有到處違規才有到處檢舉。

2024-03-08 8:38
好懷念國民党戒嚴時代
全面取消民眾檢舉
曉得 wrote:
行政院將法案送進立院之際,將發起北中南串聯抗爭行動,要全力擋下不合理政策。...(恕刪)


意思是必須立法院修法才算數對吧?
那我們的藍白立委們是不是應該甲級動員來反對這個修法? 選他們出來就是要監督執政黨的不是嗎?
52+2+8 大於51,這樣都讓綠營立委通過的話那藍白説關心民生是在哈囉嗎?
黃國昌大立委,麻煩趕快出來說「太離譜了!」。
翁曉玲立委趕快用您法學博士的經驗來反對,
這樣的修法這對用路人安全造成莫大的傷害!
加油!藍白立委們趕快出來護用路人安全!
除了食安,缺電,路安也非常重要!
德政!德政啊呀!
亡狗才會做事!!!


徐巧芯:之前你們都錯怪我了,我可是走在政策的前端啊~~
檢舉達人跟小粉紅永遠不嫌少
歡迎光臨MY縫 wrote:
交通部處理事情的方式是一個極端
這種團體又是另一種極端

民眾檢舉不能記點非常合理
這東西以前就沒有
交通部自己腦子有問題亂開放

其實如果民眾檢舉不能記點
現在爭議也不會那麼大

但交通部後來開放那些不能檢舉真的太扯
人行道、斑馬線、併排停車都不能檢舉是在?

簡單講
就是一個沒能力的人
或者能力不適合的人
佔了不該佔的官位

01車版隨便抓3個人去做都比他強
大家也不要都怪警察, 難道你們都很了解警察的運作嗎?
每個人在公司工作都知道, 同樣一間公司, 也有不同職能的員工,
我是沒當過警察, 但我想警察內部一定也有分工,
有些人可能是帳務組, 有些是交通違規的, 有些是查案的等等分工.
我想也不是看到穿制服的他就一定看到違規要開單,
如果不是他的業務範圍的, 不一定都會介入吧,

你做為一個公司員工, 如果你是負責製造的, 難道會計帳務出錯,
你路過也會幫忙處理一下嗎?

再來就是人手問題, 一個分局能有多少警員?
轄區有多大, 路有多少條, 大家都了解嗎?
再加上業績的制度, 大家又了解多少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有業務制度)
抓違停1200(上限), 抓個闖紅燈, 超速等等, 1800起跳,
人力有限下, 要達成業績, 請大家想想, 如果你是部門業務,
你會優先做什麼事呢?

大家在罵警察的時候, 為什麼不自己去教育那些違停的人呢?
站在路邊好好的跟他說教一翻啊~
不願意是吧, 因為不關你的事對吧, 都知道累, 事不關己,
那為什麼就不能想一下警察是不是也有這種問題,
人家也會累, 也是人, 事情也不止一件, 又要破案, 又要抓違規,
多多體諒一下吧!
曉得 wrote:
10微罪不開放檢舉!...(恕刪)

請小黃大隊去包圍路權團體抗議,看看誰比較派!
違規魔人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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