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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違停行為大家最無法接受?

whitesky1991 wrote:
罰1200以內不管你...(恕刪)


在美國洛杉磯只要偷東西金額低於950美元(大約新台幣3萬元),一律以輕罪論處不用關,這結果導致許多犯罪者肆無忌憚,進入商店到處拿了東西不付錢 ...

台灣無能政府準備學美國LA那一套
我家巷口轉彎處 明明就劃紅線還是有人要違停
超擋視線根本看不到有沒有車要轉進來

這真的很腦
竟然是違規,為什麼要接受??
現在最討厭那種不禮讓行人的!
chase5566 wrote:
我不常檢舉路上違規,...(恕刪)


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都不能接受
一些大車喜歡停在轉角上下貨,單線道結果還併排停車
每次都覺得這些人這樣停都不會不好意思嗎
chase5566 wrote:
在美國洛杉磯只要偷東...(恕刪)



台版零元購,以後隨意停車方便又省錢。 看來打不贏就加入他吧
覺得沒什麼車的偏僻道路停一下還好,其他打雙黃燈下車吃飯那種都太誇張了無法接受
超討厭 1 2 3這種情況,看到能檢舉就檢舉不然就是叫警察來處理
不影響安全與車流,譬如一整個路段都有停車格,卻有中間或前後路段是紅線,這樣紅線臨停也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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