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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的阿淇博士對國中生作品“行人帝王條款”的看法『台灣離人本交通還很遠』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車輛應有體認該減速、該慢行
以禮讓有需要通過路口的行人
反之
有明確紅綠燈的路口
行人和車輛都要遵行燈號指示
而不是路人可以硬闖
而車輛就必須做好隨時停讓的準備
如此一來才是互相體會
並不是把行人的路權擴張到不合理才叫人本
在臺灣~~人本已經是亂源的代名詞了
這位學生得到的是全國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獎,並不是交通美術比賽,他只是看到在路上實際狀況,並用詼諧的角度畫出來,有什麼好批評的?應該批評的是那些,不把路當路走的行人。
一、博士頭腦沒有比較好。
二、華國文化的父母,對小孩的思想審查嚴格,我說對了,你才是對的。
三、漫畫比賽,不可以有創意。
四、人跟人之前不能互相尊重,一定要有高低之分。
aalline wrote: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車輛應有體認該減速、該慢行
以禮讓有需要通過路口的行人
反之
有明確紅綠燈的路口
行人和車輛都要遵行燈號指示
而不是路人可以硬闖
而車輛就必須做好隨時停讓的準備
如此一來才是互相體會
並不是把行人的路權擴張到不合理才叫人本
在臺灣~~人本已經是亂源的代名詞了


沒錯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車輛應有體認該減速、該慢行
以禮讓有需要通過路口的行人
反之
有明確紅綠燈的路口
行人和車輛都要遵行燈號指示
而不是路人可以硬闖
而車輛就必須做好隨時停讓的準備
車輛與行人都該遵守交通規則

雖說有進步,但是目前不禮讓或說不停讓行人的情形還很普遍,行人很受壓迫,今年行人在路上死傷超過1萬2千人,死亡2百多人的情形下,車輛駕駛行為應該要先檢討,而不是急著檢討行人
終於,問題的核心被抓出來討論了

會讓就是會讓,不會讓的打死都不讓

人本交通,呵呵,看看、玩玩


昨天才遇到,騎黃牌在停字路口很自然停下來看兩眼,就發現國中生要過馬路

另外發現後方四輪一直想從右側縫隙超車,出手擋車還閃大燈按喇叭,差點撞到國中生

嗚呼哀哉
網紅就自以為正義的一方
博士就自以為甚麼都懂
壓力鍋 wrote:
那位網紅雖說是針對校...(恕刪)

我想這個網紅
走路被車子撞到的那一刻
就會覺得應該禮讓行人了
或許,得獎學生對帝王的定義

是指那些在斑馬線上突然藝術創作天賦發作的行人,例如某影片看到一位年輕女子在斑馬線上突然起乩,某有年紀的男子在斑馬線上忽前忽後,故意測試駕駛反應,或是其他奇怪行為的用路人。

他也只是利用畫作來表達個人想法,正如該網紅有權利表單個人看法一樣。

話說昨晚,在北投石牌商城,7-11旁路口,綠燈,兩邊兩群行人要過馬路,都已經在斑馬線上,還是有一台載著兒童的機車,右轉穿過人群而過,後面的機車都在等。那位當爸爸的不知道哪來的勇氣,若是心急如焚要回家,跟人群和鈔票過不去(應該也沒有人錄影檢舉)。跟上尊重行人潮流的居多數,台灣在禮讓行人這方面慢慢會改善的。
那位國中生的觀念

是不想要禮讓行人的,

長大大概變成愛違規駕駛,

害得絕對是自己與被他撞的人。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一個自以為是的網紅,以為可以用自己的聲量影響主辦方收回獎項
屁孩就是屁孩,即使是百萬YT仍改變不了屁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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