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應有體認該減速、該慢行
以禮讓有需要通過路口的行人
反之
有明確紅綠燈的路口
行人和車輛都要遵行燈號指示
而不是路人可以硬闖
而車輛就必須做好隨時停讓的準備
如此一來才是互相體會
並不是把行人的路權擴張到不合理才叫人本
在臺灣~~人本已經是亂源的代名詞了



aalline wrote: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車輛應有體認該減速、該慢行
以禮讓有需要通過路口的行人
反之
有明確紅綠燈的路口
行人和車輛都要遵行燈號指示
而不是路人可以硬闖
而車輛就必須做好隨時停讓的準備
如此一來才是互相體會
並不是把行人的路權擴張到不合理才叫人本
在臺灣~~人本已經是亂源的代名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