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saab wrote:https://ww...(恕刪) 真的錯檢舉我覺得就該認,但有些狀況明明可以不用檢舉的卻由於檢舉人的過度正義讓討生活的司機苦不堪言這也的確是個問題,希望這些檢舉人還是要知道臺灣是情理法不是法理情啊,真的有因為下貨地點沒有貨車位或是黃線的在不妨礙交通的狀況下快停快走的那種是否能給點空間讓人生活呢或是遇到搗蛋的行人沒要過馬路卻站在斑馬線上害人的那種。
alfasaab wrote:公布檢舉魔人(每月檢舉超過3次)車牌,讓全民監督檢舉魔人,這樣才合理 酒駕連警察都敢撞死,酒駕危害性比檢舉魔人更大,各縣市政府公布酒駕累犯的照片資料,請問樓主有加入監督酒駕累犯行列嗎?全民一起監督酒駕累犯,這樣才合理
其實真的不用多說,傻眼達人之所以傻眼,不外乎射後不理這個功能而已,不要違規很難嗎?這句話不過是高潮後的聖人模式自我安慰,沒獎金可以拿就只能假高尚的說只是為正義。說到底只是個人的人品問題,傻眼達人有辦法抓超速嗎?有辦法抓槍械?有辦法抓藏毒嗎?我相信沒個鳥能力、也沒那個膽量。就心靈程度在社會底層被政腐牽著走,小蝦米絕對傻眼不了大鯨魚;不外乎小鼻子小眼睛而已。
被檢舉到齁~就去繳罰單 下次不要再犯 至少同個路段不要再犯 就好了上來靠北靠目什麼下戲下井~領北也被照過紅單啊就知道這邊有人盯哨跟國道某些路段 跨越的陸橋上一定有警察一樣啊~如果一而再被開單 表示你自己的用車行為真的很糟糕被檢舉達人檢舉到換你也檢舉他人就好~不想幹 懶得幹那就惦惦閉嘴~ 上來PO文取暖 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