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地方根本沒有車流,違規應該可以用通知警察來開單的
如果照原本這種規則,全國中小學幼稚園校車,都違規停車上下車
還有校區附近家長接送也可以檢舉
每個人的一把尺真的不一樣,希望可以多數決來討論
如果多數決,大家最希望處理的應該是巷弄內的路霸
不曉得全國路霸霸佔的的車位有沒有超過十萬個停車格
每個巷子就十幾個佔地為王,看全國有多少個巷子
政府是瞎了?那些不去處理,然後拼命找辦法來跟善良老百姓收錢(我不是說檢舉違規)
以後就是,開放檢舉路霸錄影,違規屬實罰10000,檢舉獎金3000,
照這個規矩,一堆摩托車,只要稍微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就被檢舉,問題是有些地方根本沒有車子
只有兩台摩托車結果一台被另一台檢舉。
幼稚園校車路口十公尺卡在路口違規停車等小朋友上車,這種要不要檢舉
有人會說,都算檢舉就沒事,台灣就這麼大,真的很難
尤其計程車上下車,
另外建議,除了紅線黃線可不可以再有其他顏色的線來分嚴重性
不曉得國外有嗎?
另外真的建議政府要接受摩托車,大量增加摩托車停車格
不是效法國外一職擴大人行道,國外沒有那麼多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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