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會有魔人說汽車還不是鑽..但我想頂多一到二成會這樣..所以我才認為大重機只要<五成>我就可接受..不要求七成以上...
我就討論單純停紅燈能否有意識到自己是以汽車的身分在路上..不要跟我說那每台都這樣停那綠燈能過多少台之類的
roger893001 wrote:
我是認為只要平面道路...(恕刪)
要高快速公路不車道分割我能理解,畢竟這是國際間的主流,機車專用道目前也是有法律禁止
但連平面道路都無法車道分割,那請問要騎車幹嘛?
車流靜止時 法官:大型重機可鑽到車流前
塞車時沒有汽車構造上的優勢就算了,連平面道路都無法發揮體積小的優勢,請問理由是什麼?
重機全名就叫做大型重型機車,我不懂你跟某些人硬是要將其拿來跟汽車放在一起比較是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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