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人是有個想法,不知道成立的可能嗎?這個檢舉,收理單位都會回個說舉發或不舉發往往可以看到檢舉的,貼個舉發成功的照片,就像展示戰利品一樣滿足了檢舉人的某部份所以,如果可以修改規定,僅回信受理,但是不告知是否成功這樣不知是否可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