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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制度能不能變的更好 ?

vick0804 wrote:
先說今天不討論違規就是不對,所以被檢舉就剛好這題,我也非常同意一些危險駕駛或是公共危險的行為要嚴加檢舉,總結家人收過的檢舉的罰單。

罰單1,佔用右轉道直行,台灣很多路就是超級奇怪,明明直直開,下一個路口也還是二線道就忽然變成只能右轉專用,有的路口還非常短,直線開一開變成只能左轉,標誌還是畫在地上,那綠燈基本上直行也沒造成交通賭塞,要切回中線直行才會造成交通混亂,這樣被中線的車檢舉了。

罰單2 , 下雨天醫院前塞車,心急下就盡快靠邊讓家人下車就醫,被檢舉了。

罰單3 , 上班塞車下個路口要右轉,提前變換車道,不然前面完全換不過去,後車禮讓,雙白線壓到一點,被後車檢舉。(有申訴成功因為後來地面標線標錯位置)。


別人沒有的問題就你有

是該檢討自己的開車模式

罰款的部份,設定只能用在交通建設上,不准用任何的名目頒發獎金,這樣子警局就會比較認真的審單了!
我同意合理的檢舉,但不希望檢舉的目的變相的變成縣市攻府和警局斂財的工具!
fanrien

不解為何違規仔都喜歡被斂財,又沒人逼迫他們,歡喜做甘願受

2023-09-11 12:19
RAY_ho95

不明白合理的檢舉和斂財,為什麼總是有人分不清楚?就好像有些人可以把"看路好嗎"當成是三字經、把小孩騎腳踏車不用看路直接橫過馬路當成是正常現象一樣,真有智慧!

2023-09-11 16:18
台中很愛新增路口,T字入口要左轉來講,兩路口只夠停沒幾台車的距離,左轉走內線變成左轉道違規,要左轉走外線車滿了(很多紅綠燈不連貫),總不能在停路口吧,交通不改善懲罰的永遠是用路人並造成對立與糾紛,中央分隔島做那麼寬樹木直接種到路口造成死角,搞不懂為什麼不在路口之前變成車道不是更好嗎
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得不違規的理由,都是有苦衷的,標線設計不好、法規制定不完善......,應該申訴的對象是畫標線的地方政府,或是制定法規的立法諸公。

檢舉人自己平常開車是否也是這麼高標準要求自己,不影響他檢舉別人,因為檢舉人是"提供證據(照片、影片)"給公務人員(警員)"判斷是否違規",然後才會執法開單,檢舉人並沒有執法權,如果懷疑證據(照片、影片)造假,直接告下去就好了,事實上檢舉案,警員都很小心,寧可以違規事實不明確放過,也不會隨便開單。

我自己也被別人檢舉過2次,收到罰單當下也是心裡很幹,但違規事實明確,鼻子摸摸繳罰單,說實在一個人每天騎車、開車,實際違規的次數大概是被開單的好幾倍,想一想就心理平衡多了,已經賺好幾倍了。我不相信有人跳出來說自己一輩子就違規那麼幾次,都剛好被警察或檢舉人開單。

駕駛人違規一定有原因,不是法規制度考慮不周,就是落實不好(標識或標線不明容易使人未注意或判斷錯誤),要不就是車輛太多(一樣回歸到制度面,為什麼無法抑制車輛合理成長),再者就是單純駕駛人自己的問題,接送老人、小孩、病人,買個餐點、等一下人、接個電話、路不熟、趕開會、家裡失火、奔喪,這些都是駕駛人自己要承擔的成本,不然就叫立委諸公設計法律允許法外開恩"特殊情形",由違規人自行舉證,然後適當減免違規罰款或點數。但舉檢人檢舉絕對不會是造成交通亂象或社會成本增加的原因(最起碼排在駕駛人後面)。
knift

我自己是沒被檢舉過,但被警察開過併排停車,好痛,一張2400。不過被開過一次後,現在我停車都會非常注意是否旁邊有機車、是否有紅黃線。收過一張單,就成長一次;上網取暖的人,八成是打算日後繼續慣性違規的。

2023-09-11 10:46
vick0804 wrote:
先說今天不討論違規就是不對,所以被檢舉就剛好這題,我也非常同意一些危險駕駛或是公共危險的行為要嚴加檢舉,總結家人收過的檢舉的罰單。

罰單1,佔用右轉道直行,台灣很多路就是超級奇怪,明明直直開,下一個路口也還是二線道就忽然變成只能右轉專用,有的路口還非常短,直線開一開變成只能左轉,標誌還是畫在地上,那綠燈基本上直行也沒造成交通賭塞,要切回中線直行才會造成交通混亂,這樣被中線的車檢舉了。

罰單2 , 下雨天醫院前塞車,心急下就盡快靠邊讓家人下車就醫,被檢舉了。

罰單3 , 上班塞車下個路口要右轉,提前變換車道,不然前面完全換不過去,後車禮讓,雙白線壓到一點,被後車檢舉。(有申訴成功因為後來地面標線標錯位置)。

以上,違規事實明確。但今天想請大家思考一下,檢舉制度合理嗎 ? 台灣有因為檢舉制度 , 改變了交通亂象嗎 ? 看起來很明顯是沒有,還有各位繳了那麼多稅金,為何要讓警察在辦公室開單而不出來開單呢 ? 有警察在的地方違規嚇阻率一定有提升,最後就是檢舉的錢被用在哪 ? 有用在改善什麼交通成效,加強標誌,或是全民行車安全教育之類的嗎 ? 還是又買更多測速照像機 ?

有些檢舉的人以為可以改善交通,其實很有限,或是幫忙增加國庫收入,但看看新聞就知道收入有些去哪了,然後該是警察的工作也變成不用出勤可在辦公室看大家幫忙寄來的影片開罰單,如果覺得這個制度合理的人就支持,如果覺得不合理的,檢舉前就請三思是否這樣真的對交通有助益,在台灣這種道路號誌設計,有時侯人都有無心之過,其實有些狀況在警察在時,也不一定會開你單,但檢舉只要違規事實在就一定會成立,如果是號誌設計問題的話,那標準在哪 ?

說個故事當例子,學校老師請糾察隊維持秩序,學期末有嘉獎,糾察隊就跟同學說你們去看有沒有人違規,有的話跟我說,大家讓秩序更好,然後糾察隊們就在福利社喝飲料等同學來回報,一堆同學有了處罰別人的權利就高興到不行,買設備剪接影片好讓糾察隊記嘉獎,結果學校秩序有沒有變好,或是氣氛會變怎樣就自行想像了。

最後還是要強調不是反對檢舉,但這制度能不能變的更好 ? 交通能不能更友善或是大家多禮讓 ? 檢舉的人我佩服你們的正義感,但若不得已我是寧願報警取締,原因如前述,謝謝收看。

樓主啊 !
其實這三種罰單都是可以避免的,
第一種眼睛視力要好,
我在一般道路內側開車,
接近路口前,
看到有左轉箭頭,
右邊有雙白實線,
上面的紅綠燈數量超過三顆燈以上,
還沒到雙白實線前,
先切換到中間車道行駛,
我有近視,
開車一定戴眼鏡,
至少要看到50~100公尺前方的標線號誌

第二種開進醫院的收費停車場,
一來避免違規影響到其他人,
二來避免家人下車被雨淋到雨,
疼惜家人不是急著讓家人匆忙下車看診,
不只淋到雨,
萬一心急走路被其他車子撞到,
剛好直接送進醫院裡掛急診,
這樣比較好嗎?

第三種變換車道要提早,
盡量避免臨時切換,
才不會造成原來行駛車道駕駛人反應不及的不爽,
真的沒注意到,
不要硬切,
那就到下一個路口再修正回正確路線,
上次我來不及提早切車道,
也只是多開600多公尺回到正確路線,
沒有多花太多油錢,
這是考驗駕駛人的臨場應變能力

警察看到違規是否開罰單,
是有所謂行政裁量權,
例如你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發現你載太太要緊急去醫院生產,
警察不只不會開罰單,
還會幫你開道去醫院
但這是例外,
不能把例外當成每一次都可以這樣

交通秩序要好,
要靠每一位駕駛人守法,
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自己不小心不應該被罰,
低頭撿東西不小心闖紅燈,
差一點撞到過馬路的行人,
這樣也算不該被罰的不小心嗎?
因為大家都不重視交通安全,
所以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這樣對於每個用路人都是安全的嗎?
家父有一次行駛高速公路忘記繫安全帶,
在收費站被警察開罰單,
家父希望開便宜一點的,
警察說如果沒有開正確的罰單,
無法讓你印象深刻,
以後還會再犯相同違規
所以之後家父開車一定會記得繫安全帶,
交通規則是為了讓每個人可以平安回家,
因為現在投機違規的人太多,
所以每天路上都會發生車禍,
如果每個人都遵守交通規則,
就不會收到違規罰單,
路上也不會常常發生車禍了,
不是嗎?
edgar!!! wrote:
當你以後變成一個守規...(恕刪)


我只覺得在馬路上要完全守法,100%按著合法標線來開,更加危險.....
吵夠沒啊?!

不說了,要出門去檢舉了.....
minimoggy

感謝您無償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 不慎被檢舉2次經驗現在真的很乖很小心也很守法....很贊成也多虧您 , 辛苦了 !

2023-09-11 13:53
為什麼不朝去跟地方政府說你的標線不合理亂畫之類的處理,
反而從檢舉制度去搞?
沒有檢舉那不就代表政府亂搞民眾也不知道,
反正沒影響到我的荷包政府怎麼畫我都不管?
要不是近幾年檢舉人變多,
9成民眾根本看不懂標線,甚至標線是什麼能吃嗎?
檢舉反而讓大家看懂所謂的標線不合理的問題。
樓主的提議基本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簡單來說就是檢舉違規不要罰到我我都沒意見。
cdyao

見解同大大。老是有人說未改善交通設施前不應該檢舉。但如果不檢舉,真的沒多少人會在意標線這種東西....永遠不會進步

2023-09-11 10:49
檢舉制度的文都快變月經文了...
沒隔一段時間就有人出來抱怨....
會痛上來叫,證明檢舉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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