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方告你過失傷害是可以的,(有車禍、有受傷就可成立)
如果你不願意跟對方和解,無論如何一定會開到調解庭跟偵查庭,花費的時間跟金錢可以衡量一下。
另外車禍中受傷都是構成過失傷害的,有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紅單),自然也有民事責任可以附帶(不理解樓上網友在說啥0.0)
與輕傷與否沒有關係,重傷也有過失致重傷可以量處,法條也有明文規定重傷,所以爭執輕重傷在討論賠償金額才實益,
你們這件不需要討論到這件事,依一般行情來說,如果受傷、跟不能工作屬實,幾萬元都算合理(薪資、車資、醫藥費、精神賠償都可以請求),想砍低點你就要證明他沒有那麼多損失。
2.你有上班嗎?個人有沒有資產或存款?如果有的話,我建議調解如果兩三萬元可以處理掉就處理掉吧。
3.如果要走上訴訟,要有心理準備,上班要請假,刑事判決依據你的描述應該只是判拘役10-20天。
4.但是刑事完畢他會繼續刑事附帶民事提起訴訟。這時候再調解,你的刑事判決拘役一天用一千元抵銷,那就是多花的了。
5.從刑事到民事整個過程理論上至少半年以上,甚至超過一年喔。要有心理準備,對方就算挫傷也可以要求薪資損失,精神損耗賠償的,精神的賠償法官說了算。以你的情況,民事判決下來,該賠多少就多少,因為案子賠償金額小,應該沒有再上訴的理由和可能性了。
6.建議幾萬元可以處理掉的就處理掉。不然你會很煩的。
7.我碰過和你非常類似的情況,整個訴訟下來花了一到兩年左右,刑事判賠拘役20天,給國家繳了兩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了約十萬,他因為認識承審法官,光精神賠償就七萬元了,真的很傻眼。但我沒有上班,也沒有存款,(都先行處理清空了),因為對方真的幾乎都沒啥事,醫院檢查也是小挫傷,我當初沒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只能自己面對。對方很誇張,謊話連篇(法官也不會管這些),起訴書說「直接撞擊彈高落地」,「傷勢造成他提前一年退休」,他們連強制險的賠償都不要了,就要多A我的錢,心態真的不優。最後十萬元我沒有,他們就只有一張償債證明,現在過了十年了,他們一毛錢也沒拿到,我還是正常過日子。當初調解,我想說賠償個三萬當買個經驗,他們貪心,一開口說要20萬,我的天啊。這才是獅子。覺得三萬不夠,和20萬相差太多,所以最後我才決定陪他們走完訴訟的。重點是我沒有上班,也沒有資產喔。如果你上班,薪資會被強制扣除三分之一,資產也可能用判決書來設定的喔。這點你要特別注意。
以上個人經驗,請參考參考
***另外強烈建議,開車買保險,一定要加第三責任險,不要只買強制險。人心險惡,強制險審核賠的有限,當你沒有保第三責任險,人家就會找你開刀的。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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