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
其實我開這篇主要就是想跟大家討論法規
而不是自以為重機該怎麼騎,路
現在又變成要談法規?
那你又說別人是錯誤的認知?
你到底是想談法規還是指控別人的認知是錯誤的?
搞得我好亂!
酷里斯帝 wrote:
現在又變成要談法規?...(恕刪)
我從頭到尾就是在說大家對於重機的法規有著錯誤的認知阿
這有什麼問題?
為甚麼我會發這篇文章? 當然是因為這篇文章重機與汽車擦撞,重機說汽車未保持距離,上網討公道,汽車不認同
光是前兩頁就出現一堆以下這類留言



多到我無法一一列舉
簡單說,有太多人就是認為平面道路白牌機車可以鑽,重機就是不能鑽
然而實際狀況是這樣子嗎?

致命涼 wrote:
黃色圈起來的叫併排,...(恕刪)
所以這種情況下重機騎士若是併排直行,不從人家安全車距中插隊沒有問題吧?
致命涼 wrote:
這叫併排超車後,「無視安全距離插隊」,然後才被撞,很難懂嗎?...(恕刪)
是阿,請問你跟我說的意思不是一樣的嗎?
需要我再複製一次我主題中提到的內容嗎?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騎士鑽不過去,錯誤的期待後車一定會讓他而已
後車當然沒有禮讓的義務,騎士插隊直行沒問題
但要轉彎時,後車不讓就是等而已,等到會讓的,或是等車都過了再轉,當然最好是避免這種狀況發生
請問我有說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是應該被許可的嗎?
致命涼 wrote:
就說我大重機愛護航又愛吃自助餐,...(恕刪)
麻煩請你解釋一下,何謂路權自助餐?
致命涼 wrote:
就問你什麼學校畢業的?年收多少就好
買房沒?住台北市嗎?你車價有超過300萬嗎?...(恕刪)
問別人這些問題你應該先自我介紹吧? 只有白痴才會在網路上秀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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