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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也想要當檢舉魔人~ 但...還是.....

最強藍光 wrote:
有時我開車時,被旁車惹到,我也想當檢舉魔人跟在他後面檢舉~

但我還是沒那麼做~

因為我心沒那麼壞,沒那麼賤~ 沒那麼無恥

別人無心之過,就讓他收一堆罰單~

心術太不正了~



被惹到就逼回去就好了,反正這個社會沒辦法互相一定要對立了,心要正光明正大的逼回去就對了,這樣才是真的為其他用路人造福,下次牠才不敢,不然罰個錢根本不會痛
我有好幾次想檢舉………,但我真的很懶,感覺好麻煩~~~
酒駕,亂停車,不守交通規則,不禮讓行人....都是讓人氣憤
現在可以舉發,居然被稱為魔人,這世道黑白不明啊
最強藍光 wrote:
有時我開車時,被旁車...(恕刪)


如果是你常出沒的路段
你不檢舉他
他下次就是撞到你
有時我開車時,前車開太慢,我也想當違規魔人違規超車~

但我還是沒那麼做~

因為我心沒那麼壞,沒那麼賤~ 沒那麼無恥

因為自己方便,就危害到其他用路人或是行人~

心術太不正了~
你檢舉與否那是你的權益,沒違規何來檢舉,有違規被檢舉就甘願一點,上來抱怨有意義嗎?
檢舉魔人應該是那種閒慌了持續舉發住家騎樓停車,搞的住戶自家車沒地方停。
至於路上行車違規,本來就是能舉發就舉發以罰款降低違規者的僥倖心。更何況檢舉歸檢舉,認證開罰也是警察單位的權限。不是檢舉了就會開罰,怕繳罰單就開車安份點吧!
挖塞,把自己講的那麼冠冕堂皇,

有時間還是多了解交通法規吧!
你的邏輯真的很糟糕.....
照你的邏輯來說,犯罪的人只要犯了一次,後面的就可以繼續犯罪不用判刑嗎??
殺人犯殺1個和殺一群人也只算一個嗎??
性侵1個是1罪,10個也是1罪??
難怪性侵的人只要第一次沒忍住,後面除了持續管不住小頭是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就跟你的邏輯一樣,反正都性侵過了後面再多也無妨....

你當COSTCO內用可樂一杯20,付了一次20就可以無限暢飲嗎???喝越少虧越多的概念????


我們懷念他 wrote:
檢舉心態可以細分,如果違規人連續違規同一項目(如轉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檢舉人見獵心喜跟車連續檢舉再來PO網,這種心態是不可取的。BUT......
如果不給違規人檢舉一張罰單,讓他得到教訓知道要乖乖打方向燈,違規人不可能突然改正,而他這個壞習慣可能導致意外發生,造成更大的傷損,所以我還是支持檢舉,但是一張就夠,不要矯枉過正。
nccl wrote:
你的邏輯真的很糟糕.....
照你的邏輯來說,犯罪的人只要犯了一次,後面的就可以繼續犯罪不用判刑嗎??
殺人犯殺1個和殺一群人也只算一個嗎??
性侵1個是1罪,10個也是1罪??
難怪性侵的人只要第一次沒忍住,後面除了持續管不住小頭是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就跟你的邏輯一樣,反正都性侵過了後面再多也無妨....
你當COSTCO內用可樂一杯20,付了一次20就可以無限暢飲嗎???喝越少虧越多的概念????


你拿違反刑法殺人性侵去類比違反行政法上的義務行為,根本比喻失當!
別動不動就拿殺人性侵相比,你知道故意跟過失的區別嗎?
我知道違規就是違規,但我還是會考量法律效果,我支持用罰單來改正三寶的壞習慣
但我不支持因為某個三寶有違規然後跟車去連續檢舉,
除非是"惡意"危險駕駛,或是太過垃圾行徑(當然正氣凜然的你可以把任何違規都當作垃圾行徑)。
不然大部分的三寶只是投機心態,能圖個方便就圖,並沒有到要刻意跟車去連續檢舉同一違規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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