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
重機排量從250至2500CC,大排量的光引擎重量就比小排氣量的整台車還重了
從單缸引擎到比某些汽車還大顆的水平對臥六氣缸都有,怎麼看都不適合一概而論吧?
停什麼樣的車位就付什麼車位的錢,應該不難理解
總不會有人說:我就是錢多,一定要停汽車位吧?
騎貴重的也不會想去跟其它機車一起擠
機車路權沒問題阿,放眼國際,機車普遍該有什麼路權就有什麼路權
你停車是用重量來停的?
不對吧,是用『車身大小來停』。
你們重機一直主張要停機車格,現在讓你們實現了,卻反而又捨不得汽車格了?
我配套措施都替你們想好了,而你們還是繼續主張啥『想停什麼格子就停什麼格子』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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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路權問題……放眼國際(歐美),廢死為主流,請問台灣人大多數人有支持廢死嗎?別再一直扯啥國際了,每個國家的生態都不同,不一定與國際有辦法、或需要同步接軌的。
就拿這幾天轟動的外役監來看,在國際間很多國家都有實施啊,但…它真的適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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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以前的文章就強調過,雖然我對於你們重機族是有滿滿的偏見,但最終…你們若要重機上國道,那也是你們的『權利』,只是爭取的方法、立場要正確鮮明,要能消除社會大眾多數人對你們的諸多刻板印象。
就像你說『機車路權沒問題』,那請問重機族能接受『所有重機回歸機車路權,並且再用機車路權的身份,爭取擴充重機條例來重新獲得內線車道、快速道路及國道的權利?』,還是繼續捨不得已獲得的汽車路權?要搞兩棲最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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