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1244 wrote:另外我想提一個點左邊有條停止線假設真的在那邊停車,視線是否依然會被轉角檔到?如果會被擋到,那道路規劃就是還有問題 那邊有鏡子可以看啊你停下來看鏡子可以看到涵洞全部情況台灣沒有爛到道路會逼人去送頭但是很多自己當起麥當勞歡樂送的送頭後第一件事情 檢討政府檢討對方
之前有很多網友經驗分享過在國外路權大的就直接開不用停,停車減速還會被認為危險駕駛在台灣,雖然阿婆那邊沒停再開肇責大但另一方看起來也不太可能 0 肇責(該死的應注意未注意)所以現在十字路口我方寫慢,另一方是寫停但還是要減速確認再通過,不要以為自己這邊路權大就可以鬆懈在台灣還不是路權至上...還是有要分擔 3分肇責的可能
dgame wrote:熊貓不是騎在道路上是切原來行人道(禁止停車格)輸面大~ 純討論,我之前也有這個疑問熊貓在陸橋下有跨越黃線(不知是路肩還是人行道)若在陸橋下發生撞擊,那熊貓不是在合法的馬路上,應該是比較吃虧的一方但兩車發生車禍的地點已經出陸橋而在一般馬路上了這樣會因為之前陸橋下的違規影響肇責嗎??以撞擊點來看,熊貓已經在合法馬路上,是對方沒停車再開以因果來看,熊貓在陸橋下右切到非合法道路再出到馬路,所以也要負擔較大的肇責 ??不知這種案例怎麼判決 ??
cake_pochacco wrote:以撞擊點來看,熊貓已經在合法馬路上,是對方沒停車再開以因果來看,熊貓在陸橋下右切到非合法道路再出到馬路,所以也要負擔較大的肇責 ?? 判斷肇責會看前後的舉例來說 像是最近的跨三線車道右轉這個他發生車禍的點也不是他的車道甚至他車子已經到了最外線車道(已經順利跨越了兩線)你能夠說他是只有跨一線 或者是已經到了慢車道右轉嗎?不行~所以 那台熊貓明顯是違規出現在合法車道的另一台車輛是無法預期他的出現-----熊貓很可能是百分百的肇責~如果兩台車都在速限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