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大叔 wrote:在全民素質其實不高的...(恕刪)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7 條「停」標字,用以指示車輛至此必須停車再開。設於停止線將近之處,本標字與第五十八條「停車再開」標誌得同時設置或擇一設置。
過路口再不減速嘛壞習慣害死自己騎車肉包鐵還那麼不注意很遺憾你已經看不到這篇留言這種也絕對不會看到斑馬線上的路人我經過一些無號誌的路口處都一定會減速...不一定完全停止 (有時候會)但會非常慢... 即便是綠燈我都會減速看一下 (偏鄉地方)反而鄉下或沒什麼車的時候有些人會覺得車很少就直接給他過去或闖紅燈我之前給一位住鄉下的客戶帶路... 經過61快速道路的涵洞像圖片這樣 完全看不到另一邊鄉間小路帶路還開超快他老兄竟然直接給我開70幾衝過去.... 而且闖紅燈我有跟他講.... 他似乎一副沒關係的樣子 因為那附近車少我當下就覺得 這個人車禍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