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連這個都不願意警方去親自判定而要搞科技執法的話執法人員要不要乾脆一併辭職省公帑呢反正一切丟給監視器去判定就好了認同的以後自己被拍了也不用跟警方討撤銷罰單了全球大概只有 台灣與對面的人民與政府腦子搞不清楚狀況 試圖把自己變成監視器大國....而對岸已經成功了 光一個路口就三五十支監視器這種生活原來是你們想要的?不是去改革失敗的交通硬體與規劃還有正確的道路交通規定教育而是拚死安裝各種監視器 監控開罰真的 腦子有病就該去看醫生而不是拿偏方去治療
flagfish wrote:如果沒有徹底改善交通系統、全面檢討道路設計、標線號誌,打賭熱度三分鐘就故態復萌,之後就靠行人用生命捍衛路權! 有沒有大執法或取締,這不是重點,「禮讓行人」是要發自內心,平時就要養成習慣,自動自發去做。試想,有一天,你也有可能自己走在路上,或者你的家人走在路上,尤其是年老、行動不便的長輩,誰都不希望遇到「行人地獄」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