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案例:管委會規定大重機不能停汽車位車主吃閉門羹

我也是社區主委,看了影片我的直覺是那位保全搞不清楚狀況,然後重機車主好乖好聽話。

通常大樓的機車格都是在B1,有些新社區因為安全考量,確實會限制二輪機車下B2,影片中的社區似乎是汽機車分出入口,但該社區的重機是否比照汽車? 車主當下應該要求物業保全拿出規約或相關的管理辦法。

一般新社區大樓對於紅黃牌重機都會有特別的規範,停放的方式是比照汽車還是機車? 該怎麼停每個社區會有不同,如果該社區禁止重機停放汽車位,那就應該可以停放在機車位。我是還沒見過完全不準重機停放的社區。
像我住的社區就沒有管,重機可停機車格,也可以停汽車位
knift

我覺得重點還是在「不能妨礙其他人、車與安全」,其實一般停車格對蠻多大重都會太窄、太短(當然有些大重比較小台)。如果在不超出停車格的前提下,都可以停是對住戶比較方便的。

2023-05-04 13:08
super3500 wrote:
方法1:去爭取當一任主委,搞定下來
方法2:提案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拉票設法通過


方法2是正解
但有當過委員開過區權會的該都知道
除非是社區有高度共識的議題
不然方法2要通過跟修憲一樣困難
d1994830715 K大

要過很困難,而且還要想清楚,現在通過了不代表未來哪一天又突然通過變不行,另外多數人的利益沒有被影響到以前基本上真的很難通過,除非哪天政府封起來塗銷路邊機車格嚴格抓機車違停,這樣應該就有解了

2023-05-04 23:45
knift

我比較好奇的是,訂定這個一限制的條款,「是要保障什麼」?沒有保障的目標,那限制的合理性何在?就算是多數,也不應該在沒有理由的前提下剝奪別人的財產自由,不然暴民上街搶劫就好了,幹嘛上班。

2023-05-05 11:14
狼0223 wrote:
大重機車主擁有汽車停...(恕刪)

有卡直接開門下去就好了
何必為難警衛?
還拍影片有事嗎?
管委會規定不合理就找管委會處理就好...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那種停車格可以用來放雜物、停放非汽機車的社區,我看也是很噗龍共,停個車還要閃邊角放好放滿的雜物
不用費心在底下回覆我,我不回頭看文的,打我啊笨蛋(  ̄ 3 ̄)y▂ξ
henry999

那是管委會怕事不勸導不舉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範,不得擅自變更為非停車使用,而若擺放的是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易燃物等,更可能違反消防法規

2023-05-04 10:22
西恩潘朵拉 wrote:
停車格可以用來放雜物


房市/有法可管!大樓停車位擺放私人雜物恐違法

有網友在Mobile01上PO文詢問,自家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有鄰居將私人物品擺在停車格內,包含書桌、書、紙箱等,儼然當成私人倉庫,堆得太多甚至像垃圾堆,還會長蟲,但向管委會反應後,管委會卻說私人停車格無法可管?專家指出,使用執照規定停車位就是停車之用,如果擺放雜物,恐有違法之虞。

停車位種類依法分為三種,「法定停車位」是依建物樓地板面積,按比例設置的停車位,登記為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沒有獨立權狀,但可以在房屋權狀中加計車位坪數和編號,以「共用部分約定專用」方式,給特定住戶使用,但售屋時該車位須一併賣出,也就是沒有獨立產權。

「增設停車位」是建商自行增設,通常也是透過約定專用方式提供住戶使用,若是有獨立出入口,可以登記為有獨立權狀的專用部分並單獨出售;「獎勵停車位」則是政府鼓勵建商增加樓地板面積所增設的停車位,同樣擁有獨立產權。

一般來說,停車格除了停放汽車,最常見另外兩種情形,也就是擺放私人雜物,或是停放除汽車外的機車、腳踏車。信義房屋客服部執行協理劉韋德指出,三種停車位在建築的使用執照上,都是作為停車用途,因此均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範,不得擅自變更為非停車使用,而若擺放的是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易燃物等,更可能違反消防法規。

但如果是停放另外的機車、腳踏車在停車格內,則會依停車位不同種類而有不同規範。劉韋德進一步說明,如果是擁有獨立權狀的車位,所有權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使用停車格,也就是如果停車格除了停汽車,另停放機車或腳踏車,依內政部函釋,停放機車、腳踏車等主要是涉及大廈空間管理,不涉及使用執照的變更;但若是屬於「法定停車位」,且大樓區分所有權人透過訂定規約,明文限制停放機車或腳踏車,就必須受規約的限制,不能停放其他車輛。

若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管委會可加以制止,經制止但不遵從,各縣市主管機關可要求回復原狀,並處4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
原PO這重機案例如果他是非獨立權狀的車位,有訂定規約禁停機車,他就要守規約,
反之,獨立權狀的車位即使有訂規約,管委會不能限定住戶不能停機車
------------------------------
白話文:
1..獨立產權車位只要是汽車,機車,自行車不受管委會約束
2..非獨立產權車位以住戶規約限定
3..法規...車位都不得放車輛以外的雜物
我家近三十年老社區倒是還有特別劃出大型重機專用停車格,
雖然格數不多,只有三、四格,
但還是很訝異以前的管委會竟有這樣的見識。
knift

也許是社區中有大重騎士,特別關注這一塊並推動相關的的工作。

2023-05-04 13:10
等到重機不要心情好慢慢騎把自己當汽車,心情不好就變機車時

就支持重機可以停社區停車格,反正不高興就來跟管委會訴願囉

隨便你愛拿什麼法律
我們社區 比較開明
汽車停車格之內 是個人私有土地(獨立權狀)
你可以放任何東西 兩輪 四輪 腳踏車 雜物 隨便你~
我們大樓沒聽說過重機想要停到汽車停車位上

因為重機可以停到 B1機車停車區

找個左右間距100cm的位子應該不難

我想也因為這樣

沒聽過大樓有重機的人想去停到自己汽車位子上


別讓愚蠢的政策,降低人民的智商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