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肇事休旅車駕駛供稱:...(恕刪) 你就是切西瓜+路口轉彎不減速~當然看不到~要對付切西瓜&行經路口(或路口轉彎)不減速這些人很容易~純粹看政府要不要做而已(這兩項已經變成國粹了~該整頓的時間到了~)對付切西瓜者:路口都有引導線(或中心有個標誌)+攝影機架好24小時全程錄影舉發~敢切西瓜者1個都跑不掉~必抓必罰~對付行經路口(或路口轉彎)不減速者:各向路口前都會有幾條減速帶~不減速者就讓你跳~
在交通改善的這一百年過渡期間1. 對於被直行車撞的:設置為行人觸動按鈕的紅綠燈較好並且強制按下後10秒內變紅燈這樣就沒有讓不讓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闖紅燈的問題。2. 對於被轉彎車撞的斑馬線再遠離路口一些,讓駕駛能正面看到行人規範隔熱紙透光度路口放置愛心球棒桶,要過馬路時高舉球棒,到對向時放回對向球棒桶
未禮讓行人,罰款加十倍,吊銷駕照一年,如果肇事,直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加終身吊銷駕照,還會有這麼多人不長眼嗎?但是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規則,例如行人闖紅燈,肇事責任的完全責任要算行人的,不然一堆行人當紅燈是假的一樣。,
未禮讓行人應加強執法及加重處罰,目前好像沒改善。不過就知道在台灣汽車沒在讓行人,行人自己一定要小心,過馬路一定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確認汽車會停讓行人,才能通行,有時自己過馬路,也要稍微轉頭住意後面,以防車子來撞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