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
我在美國住過,出國大概三四十次,外國的素質沒有比較好,台灣的犯罪率是屬低的,就是交通執法不力
交通沒有素質一說,一切都是罰出來的
安全帽就是最好例子
官員不做事,就是交通亂源,世界各國交通好的都不是靠素質,都是靠執法。
您只有看到單向因果
也就是 強力取締 -> 交通變好
但卻沒看到循環因果
也就是 強力取締 -> 民眾不爽 -> 民代關說 -> 警察調職 -> 不敢取締
我是舉雙手雙腳贊成警察強力取締
前兩天看到一個交叉路口違停車輛
正要過去拍照檢舉
結果發現竟然有員警正在開單
我心裡爽得不得了
因為可以省下我五分鐘剪片檢舉的時間
但我能夠體諒現實層面的執法難度
在檢舉送件時
自行先淘汰有可能因影片證據不足而無法舉發的違規
減輕承辦員警的負擔
而不是搞不清楚狀況
就把證據力不足的影片貼上來公審罵警察
我不期待台灣完全沒有違規的一天
但我期待每個違規都能自動被取締的一天
(所有路口科技執法?)
這樣我每天就多出兩小時可以睡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