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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擊瞬間曝!公車撞一家三口「母子雙亡」路口緊鄰醫院救不回

曉得 wrote:
ariete wrote:
左轉沒有指差確認(可能台中沒有要求),路口左轉也沒有減速
這應該不用弄什麼燈光昏暗的驗證了
司機全責+客運公司訓練不良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法律規定是這樣,
沒做就構成抗辯理由。


但據我所知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客運司機必需指差確認,

目前只有臺北首都客運集團會要求旗下的公車進行指差確認,

包括首都客運、臺北客運、大都會客運和三重客運,

故應該不適用於你所說的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

有錯請指出
真的太恐怖了,感覺該路段的路燈也很昏暗
Star Kfeirchris wrote:
但據我所知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客運司機必需指差確認,

目前只有臺北首都客運集團會要求旗下的公車進行指差確認,

包括首都客運、臺北客運、大都會客運和三重客運,

故應該不適用於你所說的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

有錯請指出

指差確認是客運公司對員工駕駛行為的要求,
與刑事訴訟法無涉,
檢察官進行刑事偵查時,
應依照該法規定,
對於肇事駕駛有利與不利事實均進行調查,
這樣解釋S大是否了解?
Hardy帥 wrote:
真的太恐怖了,感覺該路段的路燈也很昏暗

因為各縣市政府全面改裝LED路燈後,
並沒有考慮LED照明特性,
縮短路燈燈桿間距,
所以省了電費,
卻犧牲了交通安全 !
飛魚王子

換 LED 是為了口袋,不是為了安全!

2022-12-29 10:18
曉得 wrote:
撞擊瞬間曝!公車撞一...(恕刪)


歷史一直在重演...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很難過,我自己也有幾次過斑馬線被左轉的車輛擦撞到....
小客車都有A柱的問題,大型車輛左右轉更會有死角,
所以在車輛的右前、左前、右後、左後都應加裝監視裝置,
以補足駕駛在左右轉、倒車看不到的死角,當然減速也是必要的;

記得前陣子電視有在柔性宣導...希望有大型車輌的業者要在車前後加裝監視裝置
政府花了錢作廣告,但業者怎麼會鳥,當然要立法強制,然後去稽查;

總之,政府無能,讓人民受苦,守法的走路也招致殺生之禍,這是多麼令人難過;
會不會哪天就發生在你我的身上;

超厭惡政府官員的,出一張嘴講幹話!
RIP
LED燈刺眼到爆,爛東西
我每天騎腳踏車上下班只能說在路上只能小心自保,在路上千萬別指望汽車會讓你,
沒人看到的地方特別危險要特別小心,紅綠燈真的只是參考上下班時段要更注意。
曉得 wrote:
撞擊瞬間曝!公車撞一...(恕刪)
又可能照度不足,像高雄四維路裝的路燈就是
單向超過一條車道,一律設左轉專用燈,而且絕對不跟行人時相同步。
這就是為什麼我晚上不出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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