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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不禮讓行人檢舉失敗

ythung1 wrote:
11/24 差一點發...(恕刪)


從你的角度根本看不清他到底離行人有多少距離,乍看車輛在發現行人在穿越時已緊急煞車,警方依這樣證據也難確認現場事實為如何?! 所以以不成立結案也合乎理由!

這種的你就別費心想幫忙整理交通秩序,找『 完全證據 』這種的比較不浪費時間。
違規很多,下次總有你遇得到的不禮讓可檢舉!
下次遇到這種的你就倒退讓他過,如果他真開過去了,這樣就會是汽車逼你讓他,不禮讓應該就會成立
該車開車習慣很差,問題多多。在影片中可以發現,該汽車在轉彎時搶快,沒有讓第二輛直行機車先行,樓主可以檢舉看看,或許會成功!

條文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這駕駛犯的錯叫不長眼,還好最後關頭眼長出來了,不然也不必檢舉什麼,它光跑醫院、警局、保險公司,就夠它懷疑人生了
國際觀

這種駕駛也許不跑醫院,跑醫院到懷疑人生的是倒楣的行人

2023-01-04 8:54
不管是行人還是汽機車, 看到白車就要小心,
很多都這樣開法.
ythung1 wrote:
11/24 差一點發...(恕刪)


連這都舉發不成功
果然連國際都說台灣交通不安全...........
前車快速左轉通過
是因為先前在路口等太久了
趕快快速通過~以免讓後車塞在路口不能過而幹繳
前車的用心良苦~結果後車反而檢舉前車
這是一個觀點
另外行車有否禮讓 (禮讓行人...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其裁量權本來就是在警察
除非真的撞上去
ythung1
ythung1 樓主

前車的用心良苦?但是為了考慮到後面的車而撞上行人應該不值得吧,況且左右轉彎的時候本來就需要慢慢過,太快會增加危險。開車注意前面狀況是您的責任,後面的車就不需要太在意,況且我沒有催他...

2022-12-20 20:12
A辣愛怕跑

是的~辛苦您了

2022-12-21 8:26
這真的會嚇到行人,但最後有停也不好罰款
這種情況跟常見的逼車很難檢舉成功一樣,
只有發生"碰撞"、或是"多次連續"逼停行為,
並在前項發生後立刻報警,
不然哪怕是被逼車者嚇到人生跑馬燈轉了n回,
警察高機率都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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