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立法機關既然已通過紅牌行駛高速公路行政機關有再多理由,都還是應該要依法推動實施且高速公路因應大重此交通工具應新增的管理措施與設備亦應迅速補齊而非隋某方民眾意見混水摸魚,不作為,不做不錯真的堅持不實施也該補齊不適合實施的證據呈立法院推翻決議現在大家憂心的大重可能亂象,其實都只是推測而無實際數據證明個人也是持反對立場,但也僅是個人看法,沒有絕對的對錯民主法治國家施政應有正當程序與依據,不應只以官員方便為行政依據至少也該依法試辦一段時間,統計相關數據之後決定是否全面開放或轉呈立院取消該案而不是藐視民意機關決議,放在那讓不同立場的民眾吵不出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