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於小孩子違規,我是支持先開勸導單,可是警察是執法人員,必須依法行政,新聞播報時說這項違規無法開勸導單,所以我想,警察要嗎就只能開單,要不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執行取締。其次,我比較想講的是,警察問一個小四的學生身分證號碼,聽他當時的語氣真的就是純粹對大人在執行公務的語氣,四年級以下的小朋友的確會頓時失措。何況,有幾個小學生是知道自己身分證號碼的?小學生當時能持有的唯一證件應該是悠遊卡學生證。最後,我建議該家長還是以比較積極正面的態度來看這件事。孩子闖紅燈可能不會是第一次,而且可能是家長有示範過。就當作是警察在幫忙糾正孩子的觀念,避免孩子將來發生車禍的事件發生。
我覺得要因材施教耶…如果今天這個小朋友態度很差,小流氓的調調,勸導已經沒有效了,當然要往上加重來開單取諦;但如果用勸導已經能讓這位小朋友皮皮挫了,就沒有必要再開單來置這位小朋友的心理於死地了(等到這位小朋友長大,能不仇視當年對心理造成陰影的警察們的嗎?)生活中的每一個事件,對小朋友都是個很好的教育機會,受驚嚇了沒關係啦,難免,端看家長怎麼來機會教育,教小朋友怎麼來面對與改進了…
我有小孩。我非常懂警察這樣做,百分之百是正確的如果只是勸導。 小孩回家100%不會提及此事。然後就沒有事,下次再犯。但是開一張單帶回家,父母就知道了就跟學校發生什麼事,小孩不一定回家會講。但是老師寫在聯絡薄上帶回來看到。父母才會了解小孩做錯什麼,而教育。你她媽不教小孩,教育起警察來了???收紅單不好你想收白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