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停字, 就要停車再開(沒事就沒事, 有事了就變肇責確切證據, 沒有停車確認路況就進入路口當然有肇責, 沒有留在現場當然就是肇逃)
開車真的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然而女生老是認為很簡單, 最明顯的症狀就是無視別人的存在, 本案是個教訓, 剛好
而已
另外也要表達對機車的厭惡, 這種一事故就受傷, 沒事故也受傷的交通工具真的要嚴格考試, 確保其技術足以應付狀況。
最後, 真的老車車體險不保也要保第三責任險, 有保妳是在怕什麼, 沒保又要開車, 遇上了就知那一天20~30元的錢(第三責任險保費約8000元上下)不是妳該省的錢, 因為一次就夠妳受的, 基本上下次就知道保險的重要性。
本案有影片, 可以看到支線地上就有停字, 就是要停車再開(沒事就沒事, 有事了就變肇責確切證據, 沒有停車確認路況就進入路口當然有肇責, 沒有留在現場當然就是肇逃), 如果照做, 責任就會不同(或許根本沒事了, 白車想先進入路口卡位? 自負風險吧), 不照做, 那至少也不要肇逃, 就可以用距離及速度主張是自摔(指控機車超速導致自摔, 如果對方說沒有超速, 那就主張距離很遠速度又不快, 那是真的因為機車騎士技術爛自摔請對方自行負全責)
基本上有買足夠的保險, 出什麼事都不怕, 保險公司自會處理, 根本不用逃。
aahomeboy wrote:
感覺摔車的位置距離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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