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tansywen 2022-07-13 21:09 61樓問題是美國警察會因為你騎機車上高速公路,然後出動四台警車攔你啊?所以在美國的日常,在台灣是公共危險罪嘛,我哪裡說錯了呢? 你正面回答問題,機車在美國騎在路肩,警車不會出來?這位女士在國道上難道行駛在正常車道上?這位女士沿路一直行駛在路肩,難道不是公共危險罪? 機車在美國不守規矩,警車不會在你後面嗚笛?美國一台警車就可以把你逼到路邊。不像臺灣警察四台還攔不住。
tansywen wrote:tansywen 2022-07-13 21:09 61樓問題是美國警察會因為你騎機車上高速公路,然後出動四台警車攔你啊?所以在美國的日常,在台灣是公共危險罪嘛,我哪裡說錯了呢? 臺灣目前法規不允許,就臺灣法律來說就是違法,支持者可以靠選區民代去游說和爭取,端看你們的努力,政府不立法不答應不用牽怒持不同意見的使用者。至於你說,騎機車上高速公路是美國日常,我必需要說,在我的經驗裡並不是,在美國的高速公路並不會那麼頻繁遇到機車,謝謝指教。 身為一個機車駕駛,我完全不會想要騎我的機車上國道。
韋女自知闖下大禍,昨日下午欲從台中機場出境逃回越南,遭警方及時攔下,移送法辦。開出至少2萬9500元罰單,駕駛人駕照及機車牌照至少各吊扣6個月以上。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91793******************************************************或者說 , 韋女 在台過的不幸福, 早就想回越南, 騎機車想去台中機場, 沒想到誤上高速公路 ???記者快去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