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卻消失了
這不符合規矩啊

Jason kid wrote:
急什麼呢,提起告訴後,整個流程至少5到8個月,你最快也要3個月後才會收到傳票,慢慢等吧你
路人39 wrote:
我說啊當我舉出高速公(恕刪)
Jason kid wrote:
從你的發文可以很明顯判斷第一,你絕對不像你自己形容的那樣這麼具備法律常識,一個有法律常識的人,竟然會認為提起妨礙名譽訴訟後,有誣告這回事;而你竟然不知道所謂公布一個人的長相違反個資法,既然不懂就不要裝懂,嘴秋啥阿第二,你要是覺得我對你的嘲諷你不爽,歡迎提告阿,至於在法庭上要怎麼回應那就是我的事情;而我多次提醒你,你對於我的評價,不是基於我講過的內容所做的評論,而且你還把我沒講過的話當成你自以為是的證據,反正你一直東閃西閃,顧左右而言他,那就麻煩你在法院上跟法官解釋你的評論是基於甚麼產生的第三,都要黑名單了還要硬回,到底是有多怕阿,嘴秋久了終於遇到一個人跟你玩真的,擔心了是嗎!看三聯單幹嘛,你慢慢猜我有沒有提告阿,三個月後你就會知道囉第四,我是不理性的政治咖是吧,得了吧,隨便你找一則我的回文,以事實基礎及邏輯,清楚羅列究竟哪一句哪一字不理性,光挑釁嘴秋有用嗎,肚子裡要真有東西,就要言之有物。反正你也慣於用自己腦補的邏輯去曲解別人的內容,我一點都不期待你能提出甚麼有內容的東西,這棟樓就是證明了第五:像你這種精神勝利法,以為自己辨贏的人我見多了,但究其發言內容之空泛、閃躲,根本無法在兩造之間產生什麼結論,遑論輸贏?真是會往自己臉上貼金啊還縱橫網路二十年哩,讓人想笑啊,基本上講話沒根據,就不要在那邊胡扯,有根據你早就拿出來了,裝甚麼高人喔對了,不是不回你甚麼所謂高速公路例子,而是根本沒有價值阿本人講A,你答B,就你這種理解能力,我浪費時間去回應你幹嘛我有先攻擊你?好好笑哦,天天違規是你自己講的哦,天天違規就是沒有道德感,這算攻擊阿,挺逗得,去跟法官說這算是攻擊阿都黑名單了,就不要登出回來看回文哦~~~呵呵
路人39 wrote:
呵呵
我又沒說是要直接公布你的長相......
你不是自己創業的嗎? 公布你的公司會違反個資嗎?
一旦上法院知道你的真名, 查你的公司就不是什麼難事
只要公布你的公司, 自然會連結到你的真實身份, 連這都不知道嗎?
路人39 wrote:
"猜"你有沒有提告?
哈哈哈, 你這個笑話很好笑
你前面都已經做了限時刪文, 若不刪文就提告的威嚇了
怎麼還要別人去"猜"你有沒有提告啊?
還在講"猜"不是很奇怪嗎?
你的邏輯還好吧?
路人39 wrote:
精神勝利法? 那又何必?
我也說了, 既然你都先說要提告了, 當然你的討論問題我就不用再回答了
一切等你的"傳票", 上法院談囉
你的傳票呢?
三個月後是吧? 看來你還是不懂吶
路人39 wrote:
對了, 都說要上法院談了
法院還沒去, 就在說別人是精神勝利法, 這種說法也很奇怪
官司都還沒打, 都還沒判決, 怎麼可能精神勝利法呀~~
你的邏輯真的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