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viggy wrote:國道警察的說明 :
不管你的車速多少,既然你在「超車道」後車要「超車」就應該要讓。
後車超速違規事後車的事,但你明知道對方要超車還【故意】擋在「超車道」,
讓後車沒辦法順利「超車」,才會導致之後不爽故意減速的事情。
(你種了故意的因,才會得到被故意的果)
他雖然有他的問題,但你也有問題。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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