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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簡單的車禍 又釣出一大堆法盲

很典型年輕人想法,出示只有誰對誰錯,只有你對或你錯,我沒錯你是錯。這件事2方都有肇責好嗎,未注意路況。路權上 直行車會比較大。
【阿罵…路口左轉…看起來…鑽車…熊貓路口沒減速 肇責應該較重】
哥可以這麼看,不過吾人可不這麼認為。
對向整路塞,機車從車縫鑽出來,不用看一下右側來車嗎?肇責輕
關法盲何事
勉勵 wrote:
阿罵錯在哪 ?看起來(恕刪)


誰是誰非交由交罰來裁示,不是法不法盲的問題
我只知道阿嬤很勇,要左轉都不用左顧右盼看看有無來車.............
這樣騎車的方式.............早晚的

如何判定熊貓超速?蠻好奇的....................
stevechang

阿嬤那種騎法,只要時間差剛好,不管騎快騎慢,該要吃的三寶飯都躲不過(跟路邊開車門的那種突然..差不多了) (當然..苦主快慢跟肇責則是另一個客觀認定了)

2022-02-08 13:41
阿婆錯7:panda 3
個人更覺得,,一句話

十次車禍九次快.....

政府應該先對超速駕駛部分均應先重重重重重罰.....

至於本次車禍肇責,在獨立判別...

別老是說... 超速不會是車禍肇責的必然因果關係..
才能重罰 ....


就像酒駕...不能解釋為 因酒精造成無辨識能力...
而免責...

甚至應加重 明知喝酒後 行為無法控制..
就必須負完全責任...

喝酒前就是正常人,有辦法控制... 還是推說 被灌酒..
那就一樣 連座罰 一樣的重罪...
Benn1963

你要不要先順一下自己的文章,讀不太通欸~

2022-01-29 14:17
這我無法判別誰的責任比較重,個人的分析:
1. 阿嬤只是想左轉到幹道沒錯,但她經過停等的車輛前方時應注意車縫的車流來向有無來車,但她根本沒轉頭看一下右邊。
2. 說外送員才是真正鑽車縫的,其實他也只是在可通過的道路上正常行駛。但正常而言超過靜止車輛時應隨時注意有無車輛或行人從靜止車輛間冒出來,以他的車速來看,似乎完全無視。
3. 另一方向(畫面左側)有黃色網狀線,不知為何右側這邊就沒有畫。雖然不管有沒有畫,路口都應保持淨空,但有畫的都沒在遵守了,更何況沒畫的!
歷史告訴我們,很多事故都不是單一因素造成。
哦 廢文
視線擋成這樣
還能直接穿越而過
三寶!女三寶!還是老三寶!還是老女人三寶!寶中之寶

與法盲有何屁關係
這很明顯是雙方防衛性駕駛都不夠.台灣考照永遠缺這個.........
而不是教你直線七秒跟定圓
兩方都有肇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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