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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快訊】酒駕刑責加重修法通過!首犯未肇事即可判三年罰30萬

連說了好久的沒入車輛跟處罰賣酒的連坐又沒看到了??
鞭型甚麼的根本不可能修進去

又是提高罰款跟一點點刑度
有錢的不怕罰
沒錢的更不怕罰

看來就是要撞到幾個高官的家人
才有機會把酒駕修法到真正有效嚇止的程度
最高三年最多30萬,
實際判下來打幾折?
achun1212

放心,不會用到最高刑度XDD

2022-01-24 16:55
sagatgod wrote:
至於刑法,毒駕的要件比酒駕還嚴格,導致酒駕很容易判刑反而毒駕很難被定罪

吸毒本身有罪,但是飲酒無罪.
要補強的毒駕罪刑,而不是怪酒駕罪刑過重.

當然以國人習性,不少人大概會抱怨:
「不過就是喝個兩杯,
偶爾可能撞到人而已,
誰誰誰更嚴重,怎麼不去抓?」
sagatgod

沒錯,但是現在風氣就是只重視酒駕,毒駕被遺忘的很徹底,但以法界觀點來看你不動毒駕只動酒駕的刑責是很不合理的

2022-01-24 17:14
訂天花板上限意義不大
怎不訂個最低限懲罰標準
比如只要酒駕即3個月以上刑期
且不得易科罰金與服社會勞動抵免
讓酒駕的代價就是必須入監
不然只要花錢能解決問題,很多人都不會怕的
其實只要測出酒駕,直接關2週以上,就解決問題了,法律訴訟方面後續同步進行。

我好幾個朋友之前在台灣只要聚餐都一定會喝酒,但去大陸工作後,
被關過1次就乖乖,只要喝酒通通找代駕,完全不敢挑戰。
羅柏江 wrote:
以這次的修法內容來看,即便未肇事致人死傷,駕駛人最高可面臨三年以下的刑責


對於首次酒駕,法條要完整修改為3年以下、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最低刑期2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連帶提供酒的店家或朋友一併高額罰款,服刑期間每天清晨5點強制勞動掃街撿垃圾一個小時
,各個環節有達到懲處程度,才有警惕效果降低再犯率。
第一次關三天
第二次關七天
第三次關一個月
不得易科罰金
只罰這樣還是太輕了,嚇阻效果不大。
和風綠茶 wrote:
大家都知道直接關,不能繳罰金才有用,可惜就是立委和恐龍法官不知道,真棒!台灣拉基官員們一起喝起來


這些立委不是不知道罰錢沒用
而是因為這些立委和有錢人掛勾已久
若罰關,罰拍賣車,會讓這些有錢人對立委們不再政治獻金
所以,根本就是這些立委包庇有錢人
讓有錢人繼續欺壓一般民眾
所以該反的是這些立委
將這些貪汙貪官的立委趕下台
台灣的民眾才會得到真正的公平正義
羅柏江 wrote:
【國內快訊】酒駕刑責加重修法通過!首犯未肇事即可判三年罰30萬


還是和"檸檬法"一樣 "不痛不癢", 立法院乾脆改叫癢癢院算了

"上限"到槍斃都沒用 (反正也不會判死刑)
重點在"下限"
如果酒駕被抓到是 不分輕重先關14天 吊照一年
累犯 先關一年 永久吊照
要像這樣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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