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power wrote:不是正確的,但卻是法規規定的,你說荒不荒謬? 法規同時也有規定同車道超車的左右間距法規可以挑著看?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右邊明顯有機慢車道但是人家卻堅持自己不是慢車.....
我常開車走西濱公路這是重機喜歡騎的路線開車真的要注意機車的速度大多都比汽車快如果是整群的騎乘行為更誇張假日車陣的時候還會在快車道以路肩快速飆行由快車道切出慢車道真的要注意其實路權的爭取需有自身行為的支撐
先不論右線到底是機車道還慢車道,我比較好奇的是回文護航大學生的,你們自己也會選擇相同的路線嗎?或是你們認為整個合理的流程應該是怎樣?要大車切右線讓路嗎?但是那條路畫出來的右線寬度也塞不下大車啊。我自己騎車是會選擇右側車道直行超越啦,超越後只要不立即左切到大車前方車道,哪有所謂右側超車的問題。總不能內線有龜車,外線比他快的通通算右側超車吧。直接通過不是雙方駕駛都安全又舒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