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為什麼要檢討賓士車?非正常範圍的超速是要怎麼注意?

總是說實話 wrote:
你看不出來你理論中的(恕刪)


矛盾在哪?
ken902 wrote:
海豚灣的重機如果是騎70...(恕刪)


回覆 herblee

什麼叫做時速70跟200路權一樣?重機行駛此路段速限70公里,但實際時速已超過170公里,重機已嚴重危險駕駛在先,並且不顧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才造成這起死亡車禍,誰能告訴我,哪個人不是第一次看到重機能把一部重達約1.6噸車,可以撞到180度打轉的!
alancywee

白賓就沒違規還在跳針,你駕照雞腿換的?

2021-11-25 20:42
alancywee

我拿刀就是比喻他有嚴重危害到周遭路人的安全,犯了公共危險罪,就像嚴重超速一樣危害到其他用路人。是你國文造詣太差還是我比喻太深奧了?

2021-11-25 20:49
如果重機與賓士汽車相距400公尺遠,
重機只駕駛70km/hr, 則重機會20秒後就到。
如果騎180km/hr,重機則在8秒後就到。
如果騎216km/hr,重機在6.7秒後就到。
herblee

法規之適用,應適發生何種法律事實,白賓又不是行人?怎麼會適用行人的法規?

2021-11-28 16:13
alancywee

省道中央分隔帶開口設置要點,自己去看第一、二、三條。其中,都市計劃中現有道路路寬達8公尺(含)以上者,得設置開口。新闢道路規劃為專供汽車迴轉及慢車、行人穿越者,同意設置開口。 你是眼睛有問題?

2021-11-28 16:43
ken902 wrote: 海豚灣的重機如果是騎70,根據網路上的資料。
從發現,反應,煞車,到完全煞停是40米,
那個距離就是財神廟前往北方向的第一個路燈,
從影片來看,重機超越外側車時,在南下分隔島嶼第二個路燈的位置,那個位置是距離出事點97公尺,換句話說重機如果有照時速行駛,他有兩倍的反應時間,可以煞停甚至是變換到外側。

南投那個貨車跟機車是對撞,要相加兩者動能,機車如果騎70,汽車以40轉彎,騎士吃到的是時速110的力道。
矛盾在哪?(恕刪)

矛盾在於版上許多人及你一樣

主觀認定

只要騎士速度慢一點或是在限速內

騎士就有更充足的時間可以做出反應

問題就在這裡

為什麼騎士不超速就一定能做出反應呢?網上一堆未超速直接撞上去的影片

就像有些人說明騎士騎170,所以只有2秒的反應時間

那麼

騎士有利用這二秒做出反應嗎?沒有啊

那為什麼那麼多人主觀認定不超速,騎士就有比較多秒可以做反應?

那如果騎士騎70,完全沒反應一樣撞上去

結局不是一樣都是車禍嗎

更何況

如果遇到剛好低頭撿東西而分心的汽車駕駛

連路都沒在看的,是要做出甚麼反應


至於你說的動能

是反應在傷害的深淺
herblee wrote:
這是毫無路權概念的說(恕刪)


https://key88.net/article32705.html

路權取消
而「路權取消」出現,是指用路人的路權原為合法持有,但因為發生某種行為,創造了一個顯可預見的「法所不容許之危險」,此一危險為一般狀態下的一般人即可預知,而做出行為的人卻不顧法律規範,而未能避免危險結果發生,因此,在法令上,做出法律規範限制以外的危險行為,便是形同撤除其違規人的用路保障,而成為法律歸責的一方,是為「路權取消」。


https://td.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19CFD7B4346611D&sms=72544237BBE4C5F6&s=A30FF12C49B8E641

「超速失控」等皆與車輛「速度」有關,尤其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更屬危險駕車,嚴重危害交通安全。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超速60公里以上,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若2輛以上汽車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元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駕駛執照。

直行車最大?路都你家的?錯!!!!!!
你嚴重超速屬於危險駕車,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你的路權就被取消了,懂不懂呀?大家講幾百遍,貼文都不在看的
這時路口有警察直接把你攔下來扣車加吊銷駕照了
還在扯什麼前後時空次序

照你說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59 條
讓路標誌「遵2」,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幹線道行車狀況,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你有看影片嗎?白色賓士車今天哪一條沒遵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fF7uMnygM 補上影片1:03時
白色賓士車在停車場出來前不是有先停等大貨車先過,這時重機還在三四百公尺外
然後看左邊觀察幹線道外側休旅車在兩百公尺外才往前開,此時重機還在三百公尺外
車子開快到中線正常人會轉右邊看對向車道有無車過來
誰知這時四百公尺外的重機以時速200從左邊衝過來
請問誰過路口時會去想到400公尺的外的車輛竟然7秒就到了?
撞到時外側休旅車還在快70公尺安全距離外
後發先至,誰會來得及反應?
賓士車也說了他起步時並沒有看到重機,所以是被外側的休旅車擋住
重機也是來不及煞車就撞上賓士
所以賓士車該遵守的都遵守了,注意速限距離內的休旅車在安全距離外才過的
但四百公尺時速200公里重機不在他能注意的範圍內
且這個路口也是可以直接穿越好嗎,只要遵守你貼的
慢行或停車,觀察幹線道行車狀況,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你知道重機時速200,在18秒前是在一公里外耶?
隨便一個老人路口還沒走完一公里外的重機就來了
你要老人怎麼閃?賓士怎麼注意?
重機油門催下去整條路都你家的好了大家也不用過馬路了

整棟樓重點就是在一般道路重機嚴重超速時速200公里
如果今天重機時速80公里撞到大家絕對是認為賓士車錯比較大,ok?

嚴重超速就沒路權啦!管你是不是直行還是蛇行,到底懂不懂呀?
跟你講話真的是很累!整天在鬼打牆直行車路權最大
所以直行車不用依速限行駛?行經路口不用減速?不用守交通規則?
我現在終於了解什麼是對牛彈琴了
tkukuo

看了留言3樓的影片連結,小弟也認為賓士沒停,而是緩速前進(不摧油門靠自排系統(D檔)帶往前),大貨車通過後再加速進車道,只是拍攝視角及拍攝間隔的關係讓人以為被大貨車遮住的時點有停

2021-11-29 17:00
alancywee

影片都是有剪過的,只有警察有完整的。如果他從起步才開始剪你就看不到他停的那段,但可以確定他是有注意小貨車過了才加速往前,並非沒看就一直往前開

2021-11-29 23:04
總是說實話 wrote:
矛盾在於版上許多人及(恕刪)


連路都沒在看就危險駕駛阿
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路況,未注意前車
賠罪多跟肇事比例最重的阿
肇事最多得不就是那些不在意路況的人嗎
ken902

呃,又不是我不懂,去跟說可以飆到時速200公里的大大說吧。

2021-11-24 0:20
alancywee

抱歉,我重點在說速度是肇事主因,不好意思

2021-11-24 0:26
ken902 wrote:
連路都沒在看就危險駕駛阿
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路況,未注意前車
賠罪多跟肇事比例最重的阿
肇事最多得不就是那些不在意路況的人嗎

許多人在討論的是罪則比例

上法院時的攻防論戰

我談的是出門如何安全回家

這觀念當然是有落差的



要違規

不是不行

但還是要安全第一



能快才快,當慢則慢
herblee wrote:
正是沒有停等讓外車道汽車先行,搶在外車道車之前,提前侵入沒有路權的道路,才會沒有看到內車道重機,已經違反安全規則89-1-7:應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


依你理論,沒有任何一台車能轉彎
今天我開車出巷口,誰知道會不會有哪一台超跑時速400跑過來撞翻我?還是有人裝火箭在車上,時速1000衝過來?我要不要看到黑點就當作有車要呼嘯而過所以不能開出來?
路權沒你這樣解釋的 路權只保障該車道限速內 可合理煞車距離內的空間使用權,超過這距離就沒路權了好嗎?
你當直線就無敵星喔?
herblee

路外車等道路內車通過就可以進入,此非雙方都是路內車的直行VS轉彎 , 而是道路外的車VS道路內的車, 安全規則89-1-7路內車先行, 路外車尚未取得使用道路的權利, 無法參予路權分配

2021-11-24 14:39
Mikadoyakumo

繼續強辯,你就永遠停在交流道口不要匯入高速公路好了,時速500的Koenigsegg在一公里外你根本看不見,他7秒就到了,你可以預設永遠都有這種車存在別上路了。

2021-11-28 22:56
該道路邊線沒開口吧
也不是十字路口
賓士車自然無取得直接橫向通過的路權
因為根本沒這條路
照理講賓士車不能主張有什麼路權
搞不好因為他的違規說不定肇責更重
光看地方馬上封缺口就知道這裡有陷阱
跟之前BMW撞左轉TOYOTA負全責兩回事
因為TOYOTA是有權進入該道路
只是據以判斷的標準被BMW的超高速破壞了
因此可說他沒違規無責
alancywee

你重機有盡你義務騎在速限內?法規規定時速最高70,你騎200還理直氣壯?

2021-11-28 23:11
uakearcna

路邊線沒開口的話,那車輛就不能右轉越過白線囉,是嗎?從車禍影片可看到路邊線右邊停了很多輛車,按這邏輯這些車都違規嗎?有法規不容許車輛駛入或駛出嗎?

2021-11-30 20:23
十次車禍九次快!
alancywee

真的,騎那麼快還都認為是別人的錯

2021-11-28 23:12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