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說實話 wrote:
你看不出來你理論中的(恕刪)
矛盾在哪?
ken902 wrote: 海豚灣的重機如果是騎70,根據網路上的資料。
從發現,反應,煞車,到完全煞停是40米,
那個距離就是財神廟前往北方向的第一個路燈,
從影片來看,重機超越外側車時,在南下分隔島嶼第二個路燈的位置,那個位置是距離出事點97公尺,換句話說重機如果有照時速行駛,他有兩倍的反應時間,可以煞停甚至是變換到外側。
南投那個貨車跟機車是對撞,要相加兩者動能,機車如果騎70,汽車以40轉彎,騎士吃到的是時速110的力道。
矛盾在哪?(恕刪)
herblee wrote:
這是毫無路權概念的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