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Corgi wrote:人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沒有違反任何私人停車場的條例單憑你自己看不爽所以你就拿到網路公審?你在網路霸凌?然後一堆腦子有洞的人跟呆子一樣人云亦云 好啦!!!你趕快把車開走就沒事了啦
stoak wrote:告哪條 我猜可能跟個資法有關依法確實人家沒違規但卻被PO出來網路撻伐車牌還是遮一下比較安全~其實正義 適當就好..真的不要太過了有一次深夜 在串燒店吃消夜看到有人拍一台違停剛好車主在旁邊,全程目睹,車主全身都紋身拍的人的下場...我只能說 我完全吃不下結帳走人
我要說,我的高中老師三十年以前說的笑話。在美國蓋的一個可以停三百台車的停車場,在台灣蓋好後,永遠只能停二台車。為什麼?因為台灣人都會亂停,爽小聰明,為了保證不會被擋住,所以,一台停在出口,一台停在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