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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對方付出代價

kjarry456 wrote:
教你一招必殺技:

你,撞到脖子 一定有扭到,扭到就記得去驗傷!!驗傷單拿到,
先去調解會申請一次調解,調解金額你就開個天價,所以調解會失敗!
接著你拿驗傷單到派出所去申請移送提告過失傷害,
然後,就等著判決!!
對方鐵定會多一條過失傷害,役科罰金。


一定要收藏起來...按月複習....這年頭一定要懂一點法律....
車禍不是中樂透 法官:非中樂透

人身傷害也拿不到啥~
出車禍修好就好~ 也不要隨便獅子大開口~
亂灌單~ 會是"詐欺" 告訴乃論

請對方賠 應該 賠的就好, 不要聽網路上亂起鬨
最後灌單~ 被告詐欺~ 賠償起來 到時候變成 被告~ 告訴乃論, 會讓你哭不出來.

詐欺罪在法律上又分為不同層級: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人身傷害, 扭傷 頂多機千~ (不用想太多)
而且要你大量舉證~ 如果告不成~ 就是 可能變成 詐欺~
在調解時, 有錄音的~ 獅子開口~ 就準備被告一條"詐欺"
維修單灌水 再加一條 "偽造文書取財" (這不是開玩笑, 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口氣不好 就一條 "恐嚇取財"
車子被撞~就處理車子~ 不是傷害無限上綱~ 會出大事的

請保險公司 代位求償 就好~ 不用去傷神了~
他態度不好, 一但反應 "過度:, 沒拿捏好~ 就是 "詐欺"

你搞他 ""車禍賠償", 他搞你"詐欺"

詐欺 是 "刑法" , 車禍 是"民法"
怎樣都是 "刑法" 比較可怕~
想清楚喔!
Ted1982 wrote:
講完沒有?
我說退三步很瞎是人民聽起來覺得大車違規怎麼是人民要退
但實務上我也是建議不要認為自己對就去硬拚
該退三步還是得退
理解力這麼差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大家都知道行人過馬路行人最大(還是只有你不知道?)
任何車輛過彎都必須禮讓行人
不僅僅大車而已
不要扯什麼內輪差拉
過彎未禮讓行人大小車都依樣會撞到人
未禮讓行人就會被取締本就是交通法規有的
還好意思嗆聲怎麼取締?

因為你說大車違規啊, 所以我問你怎麼取締, 有什麼問題?
是在惱羞秀下限?
自己去找那宣導短片重新看一次
有人等過馬路就是站得很靠近馬路甚至站到馬路上可能有危險
所以交通部才宣導行人注意車輛轉彎內輪差
哪來什麼"聽起來大車違規怎麼是人民要退"?
請問大車只是轉個彎怎樣聽起來違規?
會這樣"聽起來違規"的這些人不是學識不足就是根本政治因素在堵爛你說的那位前交通部長
請問你是哪一種?
我猜你大概就是後者, 因為你都指名是"前交通部長"了
政治情緒影響客觀判斷的最佳典範
Ch1ckeN wrote:
昨天在國道五號上被撞...(恕刪)

靠要
這棟真屌
01:撞到死好,誰叫你沒防禦駕駛。讓一下是會死噢?
Ch1ckeN wrote:
昨天在國道五號上被撞(恕刪)


下次他要超車的時候 你把車窗搖下來手放在上面讓他夾一下

就可以求償傷害罪了

要讓對方付出代價,自己也要付出一點代價
cyt7241208 wrote:
有動物總以為穿了衣服就是人

車子都PO了,影片也趕快放來看看吧

吃雞排等著看哪一派的人要被打臉

Ch1ckeN wrote:
你都說他的車不到你車的3分之1,那想必你車修起來,價格很高,先假設,他沒保險,就讓保險玩他就好,如果他有第3人,再假設 他100%責任,也是由他自己塗100%的牛屎。
不需要去用小手段把自己弄的一身腥。

PS 你的是什麼車啊?



就跟原廠講好把單灌好灌滿...不要手下留情阿
找原廠處理,能拿多少就是多少
錢握在手裡才是真的
EnglishVeryFAQ wrote:
有投保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事情就那麼簡單。

法律不會因為你的不爽而斟酌量刑的。




真的~看最近新聞有個人用很神奇的方式被壓到腳,因不爽對方態度所以不願和解,最後就告上法院。

最終因本身站不住立場,上法院雖然讓對防賠了1萬,但本身以"差點離職"改"被調職"又贏得一身"罵名"收場!

這就是一味地自身權利(依法提告),而罔顧情理的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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