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加紅茶 wrote:
在台灣比較多拒檢,都是用圍捕,應該也是怕當下駕駛有槍,警方風險高,
新聞都有照片,2槍都是打在車窗上,很明顯是在對著車內的人射,這個在台灣算蠻少見的。
這種射法,比較像當下就是要把人打下來,
來回衝撞,而且是三次,這樣的中文有很難理解嗎?
拚了命就是想跑,就算副座被槍擊中還是不打算第一時間送醫
她在期間撞到的要算誰的?
下次有類似的情況發生,歹徒衝撞的損失你們兩個來賠好嗎?
如果她們是乖乖下車受檢,確定沒有武器的狀態下被槍擊再來說比例原則吧
chrisabbie wrote:
來回衝撞,而且是三次,這樣的中文有很難理解嗎?
拚了命就是想跑,就算副座被槍擊中還是不打算第一時間送醫
她在期間撞到的要算誰的?
下次有類似的情況發生,歹徒衝撞的損失你們兩個來賠好嗎?
如果她們是乖乖下車受檢,確定沒有武器的狀態下被槍擊再來說比例原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