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不起 wrote:報復連政府都不這麼幹,不過公部門卻為會這麼幹的小人開了一個專門,這或許是他們始料不及的,因為他們認為沒有人會這樣子來幹的,換句話說他們不認為社會上 如果檢舉魔人是小人,那被檢舉的違規人是?連人都不如??
交通違規會導致意外,所以為了安全檢舉魔人不能容忍,合理但為何台灣每年燒死那麼多人的違建不能全拆,民國84年前的就可以容忍?檢舉魔人為了生命應該也要多檢舉違建,一點都不能放過,要求政府全拆違建,且費用由違建戶出,如果檢舉魔人家裡有違建,一定要大義滅親,不能容忍
交通檢舉從來就不是要改善交通或拯救人命的而是 一種紓壓 一種風潮 一種時尚 一種品味當然您永遠不會懂的啦 哈哈 看到違規達人氣噗噗的樣子 94爽看到檢舉人被揍的新聞 也沒差 反正又不是我 我的技術也不可能會被人贓到 挨揍
廣設停車位「或許」是解決違規停車的方法之一但是,違停常常只是因為不想走路,不想花時間找停車位重點是,警察根本不管,專案來了,或是缺業績的時候才會「關注」一下交通問題反正雙黃燈一開,整條馬路想怎麼停就怎麼停所以,不好意思,我也加入了違停的行列重點是還沒接過罰單那我幹嘛還去找停車位,還要乖乖走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