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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你最痛恨哪種行為?

Benn1963 wrote:
先說,怎麼證明你開110?? 請拿出第三方公證單位的驗證證明你的確有開到110公里再來嗆,再說,自己都知道那叫作 "超車"道,
超車道-超車道-超車道
超完車後本就應該快閃換道,除非你可以一路最高速,讓人跟不上,否則就別一直龜在裡面當害群之龜。
如果那麼愛當龜那就別怪被人譙!
至少我就會見一次譙一次!

你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
其實內側龜車的定義就跟超速一樣,都有10km/h的緩衝空間
速限110km/h,往上可以開到120,往下可以到100
一般如果gps車速有到110,開在內側是不會被開龜速罰單的

高公局有明文規定,為充份利用道路,允許車輛以最高速限在內側車道行駛
這個最高速限並沒有訂得非常死,正確的說法是最高速限+-10km/h都可以開在內側車道

反倒是那些把內側車道當超速車道的比較糟糕,還有一直變換車道其實才是造成塞車的元兇,而不是龜車
↓從2:20開始看
1. 加速道不加速
2. 不加速也就罷了還直接螃蟹橫切到內側道
3. 即使到了內側道也還是繼續慢慢爬
後車看到打方向燈就加速的
大型車輛逼車 賤透了的人渣

街角的癡漢 wrote:
國道你最痛恨哪種行為?
沒正確使用大燈
donhsueh322850 wrote:
超車道當超速道,人家(恕刪)


你不知道限速110以GPS時速120過測速照相跟雷射槍都是不會被照的嗎(我都是這樣過測速和雷射槍,沒被照過半張)?再說,如果中線車道的車速能滿足你,請問你非得要再多佔一個車道的理由是什麼?再請問你的時速110是錶速還是GPS?如果是錶速110,你不知道錶速跟實際速度是有誤差的嗎?錶速110,實際速度根本不到110,也就是你根本沒有符合「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你要不要去日本看看,日本國道最高限速85公里,你看有沒有車子以最高限速85開在最內側車道死不讓還罵別人靠北的?路是你家的嗎?(你不用反問我,我也知道路不是我家的,所以我開再快我也不佔用)!
gunlun1000 wrote:
錶速110,實際速度根本不到110,也就是你根本沒有符合「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警察用的測速設備都有10km/h的誤差值
所以就算在速限110的路段,只要有開到100km/h,還是不會被開罰單
同樣的,你開到120也不會被開罰單

我查了不少龜車被開罰的新聞報導,都是車速在100以下被開罰,好像還沒看過時速在100~109之間被開罰的
hughkk wrote:
警察用的測速設備都有10km/h的誤差值
所以就算在速限110的路段,只要有開到100km/h,還是不會被開罰單

你講的這些大多數人都知道,而且正好顯出這個智障交通單位訂下的所謂;開放 [駕駛人得以"最高速"行駛於"超車道" ] 這個垃圾法令漏洞的超大荒謬!

簡單的三個問題,你自己去想想:
1. 時速100公里算是 "最高速"嗎?
2. 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內長時間開 100 公里佔住不換道,後面車流的時速是越來越慢還是越來越快? 會變多慢? 會不會逼得別人只好換到中線道右邊超車?
3. 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以不會被罰的速限下限開 100 公里,跟在快速道路(限速80公里)以速限的合法寬限上限 90公里駕駛,"高速 VS 快速" 兩者實際速差僅僅 10 公里,這樣合理嗎? 高速公路還算是高速公路嗎? 還有高速公路應有的效率嗎? 你看到了當中的荒謬嗎?


就是因為有許多自私、智障的龜車駕駛鑽法令的大漏洞,給你開個100公里左右的速度,長時間霸占超車道,也處罰不了他,所以台灣這些只比快速道路快10公里的所謂高速公路才會無時無刻都可以看到,一輛輛時速100上下的龜車帶領著一團又一團車龍的公路奇景,然後這些智障、自私的龜車駕駛人還自我感覺良好的以為自己不是造成高速公路塞車的元凶,還大言不慚、厚臉皮的指責,開的比他們快、被逼得只好不斷中線超車的人都是飆車手!

別誤會,我不是說你喔~
Benn1963 wrote:
1. 時速100公里算是 "最高速"嗎?

這個問題就跟時速120公里算不算超速是一樣的
事實上,時速120就是超速,只是法律允許你開到這個速度還不罰你
https://celsior.pixnet.net/blog/post/35164939

這個連結裡面有寫到一段
某天某台國光客運被測到112kmh,而國光不服氣,因為當時行車記錄只顯示102kmh,國光就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確實國光提出的行車記錄與GPS資料,都顯示當時只有102kmh。不過,在速限100kmh的地方開到102,當然該罰,所以國光敗訴!

同樣的,時速100算龜速嗎?
我認為算,但法律允許你慢到這個速度還不罰你
既然你可以接受在速限110的路段開到120
也應該要能接受在速限110的路段只開100

Benn1963 wrote:
2. 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內長時間開 100 公里佔住不換道,後面車流的時速是越來越慢還是越來越快? 會變多慢? 會不會逼得別人只好換到中線道右邊超車?

在內側車道長時間開100km/h,後面的車流不會越來越慢,只會維持在100km/h
真正造成車流變成雍塞的是那些不斷變換車道的車子
正常速度巡航的車因為那些變換車道的車子插入而減速,造成一連串的塞車蝴蝶效應
↓從2:20開始看



Benn1963 wrote:
3. 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以不會被罰的速限下限開 100 公里,跟在快速道路(限速80公里)以速限的合法寬限上限 90公里駕駛,"高速 VS 快速" 兩者實際速差僅僅 10 公里,這樣合理嗎? 高速公路還算是高速公路嗎? 還有高速公路應有的效率嗎? 你看到了當中的荒謬嗎?

反問一個問題
如果在高速公路只允許你精準的開在110km/h,多一公里就開你超速或少一公里就開你龜速罰單
你認為合不合理?

Benn1963 wrote:
所以台灣這些只比快速道路快10公里的所謂高速公路才會無時無刻都可以看到,一輛輛時速100上下的龜車帶領著一團又一團車龍的公路奇景,然後這些智障、自私的龜車駕駛人還自我感覺良好的以為自己不是造成高速公路塞車的元凶,還大言不慚、厚臉皮的指責,開的比他們快、被逼得只好不斷中線超車的人都是飆車手!

將心比心
那些總是將高速公路或山路當賽車場在開的人,不也是自我感覺良好,自以為自己不會在事故發生時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損失嗎?







不是支持龜速在內車道行駛,只是想平衡一下
因為這個社會批判龜速的聲音明顯多過批判超速
開車時,喝絲瓜菊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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