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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應向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100元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如果收取100元的話,那我也要罰單金額的1成就好

既然有處理費,當然也要有獎金啊........

趕快去申請立委提案啊

不過最後友善提醒,罰單趕快去繳,不要想太多.....
違規達人又再做夢了
有時間亂想
倒不如多違規幫國庫增加收入
鬼島第四寶:9487987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很早以前就說不要開車,就不聽....

車子是郊區才有用

人口稠密區域,隨便就違規
宙王 wrote:
沒有檢舉制哪來的檢舉(恕刪)


話是沒錯,但有檢舉制啊,而且你廢不了
這邏輯...
好啊,檢舉成立後這筆費用再向被檢舉人收取200元行政作業費!退還給檢舉人100元,最後都是政府賺多好!
A辣愛怕跑 wrote:...約聘訓練專門人員
有底薪+獎金
這樣可以減少警察的工作負荷
又可以增加就業機會....
是啊,違規魔人不是整天都在抹黑檢舉人都是一些”心理變態丶吃飽沒事幹的魯蛇”嘛?這些高效率的人才乾脆收為國用,制定目標範圍與績效,主要幹道抓完了才可以去刁難小巷,便衣出勤神出鬼沒,低底薪再以確實舉發的案件分獎金,這樣一個至少可以抵10個警察用,成本低效率高,納稅人不吃虧政府也爽收罰鍰, why not?
理論與實際...實際才是實際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向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 新台幣100元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那應該也會有人提議,每次檢舉的行政處理費1000元,應由違規人自行繳納
奇怪...01這麼多聖人怎麼交通還這麼亂?喔,原來是有嘴說別人,自己違規都不算,笑死!
信不信我在速限40不塞車的道路錄影,80%以上包括警車都會超速?
h2483116 wrote:
現在的變態,都玩弄用7-1條來滿足私慾!彷彿檢舉完後就像偷窺完一樣,獲得爽感!


對吧,你就是違規被檢舉呀,哈哈哈,活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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