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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後車撞前車? 相關肇責歸屬。

piiwu wrote:
只是很奇怪,這個案子沒有警方的初判表?都已經互告了,還沒送鑑定就直接簡易判決了??

到了簡易庭判決
初判表已經不重要了, 有鑑定報告檢察官也應該看過了
樓主是不服簡易庭判決想上訴
所以來PO看看有沒有網友們發現他沒發現的點
好做為法庭攻防上的籌碼
也很容易看得出來
樓主(A車)主要想以B車(對方)路肩不得行駛為理由爭取
這我是不反對, 所以我的疑問就是那條路白線右邊到底能不能騎車
不過檢察官既然判五十五十, B車有相應的過失為未注意車前狀況
表示檢察官認為B車行駛那邊無不妥, 但B車案發過程中有其它問題
這要看影片或鑑定才知 (現場圖其實也可略窺一二)
所以我說樓主(A車)一直堅持"路肩不得行駛"這張牌勝算不大
也建議其它網友不必苛責A車沒打方向燈
因為對方(B車)一定會咬這點就不用提醒
kan9938 wrote:
要看你的筆錄有沒有提到你要右彎


樓主有說>> " A車右轉 "

pheadxp wrote:
事發經過:
A車由北向南行經巷口欲右轉。A車緊靠路面邊線。A車未打方向燈。 B車在A車後方行駛路肩,未併行。A車右轉,B車撞上。


不要做偽證!
ryan00014875 wrote:
2不是禁停標線

請明示,那應該是劃 什麼線?

黃線、紅線、10公分快慢車道線、15公分道路邊線,不劃線 ?
hpvs19 wrote:
請明示,那應該是劃 (恕刪)


1不是道路邊線15公分?
2不是禁停標線?
ryan00014875 wrote:
1不是道路邊線15公分?
2不是禁停標線?

正解 "黃線"



各位判官,若換成是你,車多時 你會騎在"15公分"線的左邊,還是右邊 ?

58樓網友的圖來看,右邊算路肩!?一般是慢車道吧??左邊車道的寬度一輛汽車就快佔滿了,其他車要開/騎哪邊??講難聽的,機車或是腳踏車要是騎在左邊車道,很高機率是會被汽車叭及被逼車的阿
水溝蓋, 人行道都有都有人騎了, 何況一般道路路肩, 而且畫得很寬大,

還有不少根本是畫錯的, 我還看過車道線畫的是15cm 的, 真是傻眼,

無論如何右轉還是要靠右關門啦, 重點是提前打方向燈!!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pheadxp wrote:
先附上現場圖:道路:(恕刪)

就我過往看過的判決,其實這類案件要適用哪條規定,有很高的成分看法官。

1.如果法官認為B車是行駛在路肩,那B車會被認定為起駛車輛,路權低於行駛中的A車。A車可能會是次因。

2.如果法官認為台灣人機車行駛在路肩是民情,不能因為行駛在路肩就認定為沒路權,所以認為B車有路權,就會跟檢察官認定的一樣,A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A車會是主因,B車可能無責或是次因。

以上兩種都有法官判過,看法官怎麼認定。
hpvs19 wrote:
樓主有說>> " A...(恕刪)


沒有偽證問題哦!
不講不代表沒有,本來論述就是挑對自已有利的部分去放大,
難道要A車說"都是我沒打方向燈,才會害後車撞上我的"
不是這樣的吧!

就事論事,後方車本就該注意前方車輛動向,並對前車動態做出正確的預防動作,
如前方車減速,後方車當然也要減速,
所以依現況,已經打到第二場攻防戰了,
只能減少自身損害為最高原則,
1.提出轉彎當時有注意四週車況,因B車行駛在路肩,剛好位於後視鏡死角等,去降低自身的過失,
(這要作些功課,去查一下機車的後視鏡視角,及比對影片中,B車的相對位置等)
如能比對B車在你的後視死角,會對你較有利,
你可以用這點去主導你在轉彎時,雖然未打方向燈,但是因為確認當下四周無其他車輛,所以未打方向燈,

2.洗腦法官後方未注意前車動向,才會造成事故主因,這要咬緊一些,可以降一些損失

3.針對和解內容提出善意,如你說你願意賠對方全額,但也希望對方賠你全額,
如果法官認為你的條件合理,就有可能做為一個參考,
另外乘客是個人傷害,需本身同意和解內容,而且你也是其中之一的加害者哦!

4.因為已經走了2次的和解程序了,所以你可提告知法官是對方的條件連共本的50%都沒有,才會破局的,
明確的把和解問題推給對方,

基本上簡易庭,就是一個小型的辯論會,多備些對自已有利的事證,就能降低你的傷害,
一個違規在先
一個未注意車前狀況


換作是我,我右轉彎一定會留意右側及右後側,慎防"衝鋒隊"衝來!!

( 我去運動了,各位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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