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yko wrote:改善交通,需要您的加入
CRV打鳥燈可比照辦理⋯
騎嬰兒車甩尾 wrote:改善交通不分你我,需要您一起加入,一起加油
大大加油點,這樣我晚上的黃色偏光鏡就可以少出動了
有看一下他的隔熱紙是否貼太黑嘛
chccang wrote:首先,你需要買一台有GPS的後鏡頭行車記錄器,然後就可以將影片上傳至公路總局檢舉非法改裝車輛,送他去驗車
曾經在半夜的蘇花公路上,後面跟一台很高 像是皮卡或是大型吉普車的車
他車頂裝了類似探照燈的東西
四顆超亮白燈從他頭上照過來前面一片通明
身為他前車的我痛不欲生
偏偏連假整條路上都是車我也跑不掉 躲不開
這種有辦法治他嗎
taiwanprofessor wrote:就像速霸陸的遠燈跟日行燈是同一個燈具一樣,車主常常被人檢舉亂開霧燈,原廠不會鳥你的,監理單位也無能力叫車廠召回。
讚拉 , 開遠光燈 檢舉,這個我同意,沒有人為疏忽或是冤枉的問題。
高速公路 或是一般道路,沒有事不需要開遠光燈,就是故意的,若說他不懂遠光燈開關,他本來就不應該上路,照耀路上行車人的眼睛。
另一個問題,很多車的近光燈,光型不正確,角度過高過遠,有如開啟遠光燈一樣。
或是LED -HID 大燈,原廠設計就高照,一路閃人眼睛, 很多輛新款CR-V 的LED 大燈就是如此, 一半得RAV-4 LED 燈也是過高
請問,如何請監理單位給原廠召回調整, 或重新設計。
pink52077 wrote:好辦法
除了罰款外.最好再送他回去驗車!
raywang730105 wrote:正確,內心OS:這些人怎麼亂檢舉啦,我眼睛不好路又那麼暗,車老燈又不夠亮,開一下遠燈會怎樣,不能體諒一下嗎?
推測收到罰單的人心想:「太衰了吧...一定又是檢舉魔人」
然後上網開罵,罵完下次一樣國道上遠光燈開爽爽
不雨 wrote:謝賜0分
0分奉上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
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
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燈:
一、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
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
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
車道之行為。
三、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
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歸納出來 :
(1) 100 公尺內無車輛
(2) 超車時
今日道路建設,一路燈光明亮,一般公路車輛來往絡繹不絕, 有何必要開遠光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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