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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民眾檢舉項目應正面表列 交通部:納入修法

宙王 wrote:
如果以後電話報案浮濫(恕刪)


報案浮濫?你以為檢舉人不會先拍照存證
宙王 wrote:
如果以後電話報案浮濫(恕刪)


快縮啊,違規仔快受不了了

警方都認識我了,對我案件嚴審囉!








ryan00014875 wrote:
報案浮濫?你以為檢舉(恕刪)

再次看不懂別人發文的意思
跟你這種程度的人嘴實在很累
宙王 wrote:
再次看不懂別人發文的(恕刪)


哈哈哈哈哈!你最有程度了,期待縮縮來臨

縮完,未打滿方向燈一樣能檢舉?

縮王說不合理?不去連署修了它?

層次不同
宙王 wrote:
再次看不懂別人發文的(恕刪)


不知縮王有縮到這一項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65155
ryan00014875 wrote: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65155

好建議!我會跟交通部李昭賢專委建議不能連續檢舉
宙王 wrote:
好建議!我會跟交通部(恕刪)


縮王說打滿不合理,不連署修不合理法規,而是“建議”不能連續檢舉

果真層次不同
ryan00014875 wrote:
縮王說打滿不合理,不(恕刪)

修限縮已經在進行中,修未打滿曠日費時!你有時間耐心你自己去弄!我想如何做你管不著
小朋友的發言方式
宙王 wrote:
修限縮已經在進行中,(恕刪)


別人未打滿方向燈被罰,不知誰在那該該叫?
fsvbzq wrote:
我也知道的~所以~才(恕刪)

講的這麼氣憤
像公車停靠站這種直接佔掉一個車道的,難道不是違規臨停嗎?而且公車佔掉的空間更大且是定期性的,對用路人更危險,
怎不見你大旗一揮,起義要求政府修改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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