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當鋪看看 有沒有 典當 汽機車的選項
關於動產 \ 可參考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B0010004&bp=4
笑自己的無知嗎 ?

話說回來 移車需要互相尊重 不要損壞別人的財物
雙北的停車格 早到的 永遠是按照停車格 一車一格停
下班時 或是 有事外出時 永遠是 被移的密密麻麻的
晚點到的 停車格就那麼多 有時繞了三四條街 都還找不到停車位時 也只能看看 有沒有空隙移車 騰出空間來停車
停車格不夠 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我只有看到 政府 取消掉原來的停車格 禁停 或是 改成 ubike 位置
不增 反減 / 汽機車 持續增長 當然 停車位會不夠
我能體諒晚到的 需要停車位的痛苦
也能體諒 別人移我的車
但請 別移出 停車格 /別損壞機車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怎有奇怪的腦袋說機車(恕刪)
鐵牛CEO wrote:
強制罪
看起來不太能成案...如果移動過程造成損害,可能觸犯毀損罪。
移動機車,是否構成強制罪
文章 wrote:
強制罪的意思是透過物理上的強制力,影響到別人的心理自由或者身體的限制,強迫別人做什麼事或不能做什麼事。
而單純移動機車也不會對機車車主造成任何身心自由的限制,這時不會成立強制罪。
如果移動機車時確實造成了機車外觀或零件的損壞,而影響到機車的正常使用,移走機車的人可能會觸犯刑法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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