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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有關變換車道全程打方向燈問題

宙王 wrote:
......路邊紅線停車很多就是不違規很難你看不懂嗎?.....(恕刪)


像這樣子是嗎?哈哈哈哈哈!

花錢停車真的好難啊

何時提供車號讓大家見識啦!

ryan00014875 wrote:
像這樣子是嗎?哈哈哈(恕刪)

你先讓大家見識你如何都不違規吧
宙王 wrote:
你先讓大家見識你如何(恕刪)


原來你也不敢讓人檢視你如何不違規很難啊!

還是怕被檢視後就要違規很難啊!

一天到晚要人公佈車牌,自己確不敢公佈
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第2款: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意即轉彎或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所以方向盤回正沒了方向燈,就再撥方向燈桿補打(符合法規)而已,手應該沒麻掉可以動吧!
微醺獵人 wrote:
未跟上車流就可以未保(恕刪)

理想歸理想務實規務實,針對一般路況,要變換車道的最好時機本來就是要抓住未跟上車流的空檔切換,尤其在車流大或塞車走走停停的路況,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安全距離讓你變換車道!
ryan00014875 wrote:
原來你也不敢讓人檢視(恕刪)

不違規很難不用檢視啊!你看不到路上違停嗎?
psza wrote:
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恕刪)

你只想要符合法規我們是思考法規合理性!差異在這,層次不同
宙王 wrote:
你先讓大家見識你如何都不違規吧(恕刪)

都不違規了, 真的滿難讓大家見識的
宙王 wrote:
不違規很難不用檢視啊(恕刪)


看不到你的不違規很難啊!

路上也一堆不違規的啊!你怎麼不去檢視啊!

不敢就說啦!不笑你啦

不好意思,實在認不住
宙王 wrote:
....你只想要符合法規我們是思考法規合理性!差異在這,層次不同...(恕刪)


哈哈哈哈哈!層次不同?

法規不合理不是發起修法規,而是去發起限縮檢舉?結果法規還是不合理,還層次不同勒?

往臉上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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