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again27 wrote:
也有民代批評地方政府身障停車證濫發,排擠真正需要的身障家庭,浪費社會資源。(GOOGLE一下新聞)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不管貧富家大一點的身心障礙手冊都會有
認真覺得會利用免稅的還真的都是有錢人居多

57803167 wrote:
這個限制根本沒有人(警察/開單員)會去檢查
應該沒有人那麼閒
會在那裏蹲點等人出現再檢查證件嗎?
發的太浮濫與規定太奇怪才是重點
難怪一堆高級車都掛這種牌
省稅金跟停車費阿
應該限定掛身障車牌
1. 國家認證福祉車
2. 如非項目一,則車價需低於"百萬" (排富條款)
這樣才是正解
nocar wrote:
樓主有道歉的情況下加上公發車牌不是個人隱私,是可以告樓主什麼罪狀?
真心想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