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數量跟違規數量不成比例一年檢舉成案再多也不過500多萬次一年全台違規數量恐怕是算數億~數十億的吧(還算得極度保守哩)完全不成比例怎麼會有明確效果?這麼粗淺的道理還要人教?難怪第一頁就被打臉到最新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