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姐姐 wrote:結果對向的直行與左轉燈也同時亮,是要兩邊互相撞車哦 這是燈號控制錯誤,可以回報給交通大隊做改善。我這裡是直行與左轉燈會分開單獨亮的,不會跟對向車道雙向都一起亮燈。會跟直行燈一起亮的,只有右轉燈,而且會配合人行道的燈號作時間差控制。
mobox wrote:模糊地帶太多了,到底(恕刪) 我也被開過綠燈時跟著前車左轉,然後就被警察招手靠右停,開罰單了(好幾年前了),現在,只要是三線道四燈號的路口,我都會等左轉燈亮,才會左轉PS:我被開單的前幾天同事也被開過,地點是土城中華路上(目前沒有警察站崗,但一樣會等左轉燈亮起才左轉)
凱開223 wrote:但我朋友好像之前說過(恕刪) 警察誤開 就這樣....基層警察的教育真的是失敗.....之前也被開過沒有二段可是警察大人這沒有二段的牌子且這路口是單向通行單向通行還要二段 是等辛酸的嗎.......
spacewalker wrote:圓形綠燈+左轉箭頭綠燈=脫褲子放屁,只要亮一種左轉都可以走,只是,左轉箭頭綠燈亮起,對向車道一定是紅燈,但圓形綠燈則不一定。 問題在於只亮圓形的,很多要左轉的會以為對向也是綠燈不敢左轉,有時一等就是五秒或更多,發現對向沒動時,才會開始左轉!!而改成於紅燈過後同時亮圓綠+左向綠,就可知對向仍為紅燈,此時可加速左轉,通常快一點五秒可過三台~~10秒可過5~6台,此時滅左向綠燈,只剩圓綠...紓解塞在前頭的左轉車....之後要再左轉就見機行事了!!
壓力鍋 wrote:第 206 條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一、圓形綠燈(一) 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 就是這種但書,搞的民眾好亂到路口,不就天上地下、前後左右通通看一輪確定沒其他指示,才轉?應該是要紅綠燈本身就給出清楚的指示
隔壁的小姐姐 wrote:...,直行與右轉燈同時亮,結果對向的直行與左轉燈也同時亮,是要兩邊互相撞車哦 因為,有兩個標誌,禁止左轉及過國3橋下後的禁止右轉,所以不適合用圓形綠燈。如果用圓形綠燈,有交通意外時,該管單位會有過失的問題。標誌標線號誌 第 213 條 1項2款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如果車流量大,可以建議該管單位把對向行駛時相早開或錯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