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這樣講的通,高速公路...(恕刪)
你這就是解讀問題錯誤
唯一方向性,無十字叉路
我在你前面,在同一車道微靠左或靠右下閘道你是會在怎樣的條件下怎樣撞的到我?
如果你在我下閘道時撞到我,不就表示是你有問題?
不要像一個缺乏生活實務經驗的法官一樣
只看法條做事
想一下發生後車會撞到跟你有距離的前車條件好嗎?
該不會連思考的能力都沒有了,大家怕的只是被檢舉。只好打滿方向燈,只因為不要被罰
有不合理或邏輯的地方卻看不到?
別人發現有不合邏輯的地方,只能像獵巫一樣
推給因為法條有規定?
打方向燈是要多一道提醒開車不專心的白癡及未保持安全車距的後車注意前車的動態。責任並不在於前車這樣你瞭了嗎
怎麼檢舉前車不打方向燈同一車道微靠左右下匝道變成主因是前車沒有提醒後車?
如果跟未保持安全車距沒正相關,請你展現一下你車子的馬力,我距離你前方100公尺,你是要如何在我不打方向燈突然變換車道的2秒內之內撞得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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