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dashi wrote:我沒辦法保證我開車時不會閃神撞上切過來要待轉左轉的機車族! 今天一台汽車這樣轉彎也是很危險...懂問題在哪嗎?不懂我也沒辦法...今天我站在二輪路權開放的角度,我會跟你說十次車禍九次快汽車開慢點就好~但是客觀來講...機車橫切轉彎..真的苦了四輪...
wadashi wrote:肇事原因警方鑑識釐清中。林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恕刪) 就不夠大台阿他如果開車 女駕駛一定看的見 可以來的及停的 永遠會有車賭你不敢撞他(我隨便從街景截圖立馬就有台黑車做示範)
臺灣南波萬 wrote:所以1. 汽車駕駛是不是應該更提高警覺,而不是說 "我車開來了,你們大家讓著點" ?2. 降低汽車速限並重罰,會不會改善狀況?騎車三寶確實應該檢討,不過解決問題絕非只有一種方法(對我有利的方法),有時多管齊下可能更好。畢竟開車三寶也不在少數,從沒聽過要檢討他們。 提高警覺是大家都該做的事,我沒有要檢討誰,即使那場車禍我也不敢說我就是百分之百正確的。我的看法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駕駛心態,要每個用路人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絕大多數的交通違規也不是惡意的,急事趕路、貪圖一時方便、一時分心...等等,狀況太多了。既然無法讓每個用路人隨時做到安全駕駛,那只好退而求其次該採用風險比較低的交通規則。我的大學時代是在台北市度過,當時連捷運木柵線都還沒蓋好,大家出門多靠機車,交通比現在還亂很多。但畢業退伍後回到台中生活才發現,台北的機車數量雖然比台中多好幾倍,但台北的交通根本還不算亂,台中市的路口不需要待轉,騎機車真的是在比技術和膽子的。兩種交通規則我都經歷過,我認為兩段式左轉還是比較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