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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騎士螃蟹切兩車道遭撞破心臟慘死

jason 567 wrote:
再一個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的車禍來打臉路權猴子團體

你的邏輯
風~~
wadashi wrote:
我沒辦法保證我開車時不會閃神撞上切過來要待轉左轉的機車族!


今天一台汽車這樣轉彎也是很危險...

懂問題在哪嗎?

不懂我也沒辦法...

今天我站在二輪路權開放的角度,我會跟你說十次車禍九次快

汽車開慢點就好~

但是客觀來講...機車橫切轉彎..真的苦了四輪...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Nightmareseal wrote:
18-24,其實就證明是群死中二屁孩阿
中二屁孩 & 老人,肇事率最高無誤



中二跟屁孩應該要分開講

有中二病的不一定是屁孩,是屁孩的不一定有中二病

建議改成死屁孩就好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看到這樣我真的寧願待轉...
wadashi wrote:
肇事原因警方鑑識釐清中。林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恕刪)


就不夠大台阿

他如果開車 女駕駛一定看的見 可以來的及停的

永遠會有車賭你不敢撞他
(我隨便從街景截圖立馬就有台黑車做示範)
南部鄉下老人較早我,想怎樣就怎樣。以為馬路是他的。
臺灣南波萬 wrote:
所以
1. 汽車駕駛是不是應該更提高警覺,而不是說 "我車開來了,你們大家讓著點" ?
2. 降低汽車速限並重罰,會不會改善狀況?

騎車三寶確實應該檢討,不過解決問題絕非只有一種方法(對我有利的方法),有時多管齊下可能更好。
畢竟開車三寶也不在少數,從沒聽過要檢討他們。

提高警覺是大家都該做的事,我沒有要檢討誰,即使那場車禍我也不敢說我就是百分之百正確的。

我的看法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駕駛心態,要每個用路人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絕大多數的交通違規也不是惡意的,急事趕路、貪圖一時方便、一時分心...等等,狀況太多了。既然無法讓每個用路人隨時做到安全駕駛,那只好退而求其次該採用風險比較低的交通規則。

我的大學時代是在台北市度過,當時連捷運木柵線都還沒蓋好,大家出門多靠機車,交通比現在還亂很多。但畢業退伍後回到台中生活才發現,台北的機車數量雖然比台中多好幾倍,但台北的交通根本還不算亂,台中市的路口不需要待轉,騎機車真的是在比技術和膽子的。

兩種交通規則我都經歷過,我認為兩段式左轉還是比較好的方式。
屁孩+三寶 = 非死即傷
被撞應該 不被撞 是天意
所以 天命 早已注定 就是 說 天意安排
近路口都馬要減速放慢不隨意變換車道,
雙白線內切很危險,
路口直行不放慢也很危險,
跟車種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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