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戴姓男子開車在速限60公里的台2丙線,超速開到163公里,超速超了103公里 ......我以為是在高速公路.....結果是在省道耶!超速100公里也太扯....開那麼快....還開朋友車....幸好沒撞到人.....開罰剛好而已!
曉得 wrote:開車在速限60公里的台2丙線,超速開到163公里,超速超了103公里,被罰了2萬4千元罰單,心生不滿。今年5月涉嫌先持榔頭想敲開測速照相機失敗,隔天改拿砂輪機鋸開照相機機盒鎖頭後,偷走主機丟進河。 真的有夠 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