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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男子亂丟垃圾被抓逃跑闖紅燈被撞亡家屬提告

我覺得大家不用被爛菜哥轉移注意力了, 硬凹流派的辯論法就是講個發生機率極低的來當作通則.
亂丟煙蒂我想他也可以解釋成手指握力不夠, 沒夾緊導致煙蒂掉落, 不是故意啦~

但這位車主我覺得是故事中最無辜的, 希望家屬能出他的修車費跟收驚費用.
照原價買下是個合理的道歉方式.
HermesParis wrote:
不信你撞撞看就知道了~

新聞裡的這台車已經撞給你看了
你繼續慢慢看就好了
鬍鬚小哥 wrote:
原來市場外的垃圾桶不(恕刪)


這是有定義的...

市政府訴願決定指出,依北市府環保局91年6月26日北市環三字第09131667601號公告規定,""非行人行走期間飲食或活動產生之廢棄物不得投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違反者即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罰。法務局局長蔡立文指出,本案市民將盛裝紙張、廚餘等資源垃圾之垃圾包棄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內,屬於前開公告規範禁止之行為。則環保局審認該市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並據以作成處分,依法有據,蔡局長提醒民眾遵守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你說的買菜,通常都是回家後才開始處理,並不是邊走邊處理吧......

至少我逛那麼多次菜市場,買這麼多次菜,沒看過哪個婆婆媽媽邊走邊理菜的...

另外,要把爛菜拿掉,也都是在菜攤上直接丟掉XD

勿於行人專用清潔箱內丟棄家戶垃圾,以免受罰
南無水蜜桃 wrote:
日前北市民生社區王姓(恕刪)


希望市府可以嘉獎這名稽查員,他盡忠職守物於本份,給予肯定。

那個被撞死的,實在可憐,但鳩由自取,莫可奈何

那個被撞死的家屬,別在無限上綱了,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另外請準備一筆賠償金給車主吧,你們從頭錯到底


我家這邊的垃圾桶,除了早上清潔隊剛收完是空的,過沒多久一堆垃圾王八蛋就開始把家裡垃圾拿出來丟,我反映市府幾次了,都不了了之,這些人在偷公資源,就是在偷大家的納稅錢,如果小偷無罪,當好人是傻瓜。
digital88 wrote:
話說...
這個你要稽查人員如何辨識??
一起回市場問剛剛賣給阿婆的攤販就可以了
稽查員會出現,表示這裡已經被丟很多次到被檢舉了,才會來這邊埋伏
這該說甚麼呢? 標準的因小失大...
開車的真是衰小呀! 這樣算重大事故車了,要請家屬買回去才能彌補損失呀

這飛撲真的是把"仆街"詮釋得淋漓盡致
曉得 wrote:
因為當時路口的紅綠燈(恕刪)


你清楚自己在說什麼嗎?
盜倒個垃圾倒拿200萬
覺得不是為了省垃圾袋清潔費,剛好垃圾車來的時間,是自己的上班時間,又沒人幫他倒,這也有可能,一直說為了省垃圾袋錢,不太合理
明明就不要臉 亂丟垃圾 被抓到。 心虛自已逃跑,

然後又蠢到自已跌倒, 害到無辜剛好路過的車。

一條命 那麼犯x, 不要臉的家人還要提告??

一家人臉皮都厚成這樣? 害到路過的車壓到髒東西。

巡視看到違規的人 ,還要求他乖乖不要動? 拿出錢來繳??

告贏的話 真是沒天理。先 賞這家人亂丟垃圾的罰單吧。

悲劇指的是 那台車 ,被告的巡查員 是倒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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