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lotsao wrote:
對方或許真有人教了,今天打電話聯繫對方拒接了,管委會說這是住戶私人糾紛不想管。
我當然理解因時間成本價值等考量下,收錢換新自認倒楣是最合理的,只是藉此請大家評價對方行為的正確性。
看完各位發言後,我只能說希望大家以後不會遇到同樣的事,因為現在大部分人的想法與是非觀讓我不敢苟同,所以也可以預見下場了。
不告了喔
其實我覺得你那風鏡的慘狀 一千元是真的太多
30元一罐三秒膠沾回去也是差不多的
我上個月機車被一個妹子從左方撞入 車殼破裂
當下我只是問那名小女生有沒有受傷 確定沒事 問他要不要報警
她說看我 我只說 人沒事 車壞事小 你車也損傷了 各自修理吧
騎到車行去換 2500 不是小錢 但也沒多到我負擔不起
我只知道 報警 做筆錄 後續報價 求償 不是一天能解決的事情
我沒這麼多時間去為了一個車殼破裂去耗
就這樣而已
今天除非是該名婦女拿球棒砸你的車 這不管修車多少錢花多少時間 告到底就是了
貓老闆
rollotsao wrote:
對方或許真有人教了,(恕刪)
是非觀是一回事,,結果是另一回事,,,你想要的會與結果有很大出入
很多人已預知結果,,,至於你要選擇什麼路那是你的想法與自由,,,
最後看下來,,對方似乎連1000不願賠,就等你出招....
原本可以事情將雙方傷害最小的方式解決,,結果你卻要走大費周章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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